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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核定龙华医院等3家医院特诊部挂号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8 生效日期: 2001-09-28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沪价费[2001]076号、沪卫财收[2001]28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曙光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你们《关于特诊部挂号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悉。经研究,核定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曙光医院和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特诊部挂号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费用由病人自理,并出具“不属于公费、医保报销范围”的专用收据。
  上述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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