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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范药品价格监管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2 生效日期: 2000-12-22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最近,上海市物价局专门为规范药品价格管理,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建立5个方面监管制度。 一是药品行业协会工作制度。 二是明码标价制度。逐步实施药品外包装标出零售价格。 三是药品零售价格公布制度。为提高药品价格管理的透明度,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价格。在药品成本和价格监测及作价方法上有两个制度,其一是药品成本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药品生产、流通、经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药品生产经营成本、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其二是药品价格专家咨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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