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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落实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30 生效日期: 2003-01-30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发[2003]1号

为了强化各级干部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范、运 转协调、公开透明、 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保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 如期完成,特作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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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充分认识抓落实的重要性 ?落实是实现目标的基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新探索,只有落实在具 体行动 上,才能成为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发展的新思路、工作的新举措,只有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才能成为全省上下的自觉行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只有落实在具体措 施上,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经济强省的宏伟目标。 ?
  抓落实是加快发展的关键。党的十六大之后,各地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形势逼人,不进 则退,慢进也退。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制定和明确了我省本世纪前二十 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三步走”的规划。现在,大政方针已定,切实 强化落实工作,已成为新一届政府完成新阶段新任务的关键。 ?
  强化落实是加强政风建设的迫切需要。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 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行动,重许诺、轻兑现,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对此群众很有意见 。能否抓好落实,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各级政府能否 得到广大人民群众信赖和拥护的考验。落实出生产力,落实出凝聚力,落实才能取信于民。 ?

  二、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抓落实的责任制 ?抓落实,关键在领导。省政府实行由省长负总责、副省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 部门主要 领导为承办责任人的抓落实责任制。各部门、各市县都要建立健全领导成员抓落实的责任制 度,并将每年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报上级政府。抓落实责任制要与原有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衔接 配套,形成多层次抓落实的目标体系和岗位责任制。 ?
  建立任务分解制度。每年年初,由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计委、经贸委、人事厅、监察厅 等部门,根据《省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 作和重大项目进行分解立项,提出完成的目标、任务、时限、基本要求、考核评议方法及项 目责任人的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付诸实施。 ?
  健全定期汇报制度。主管副省长要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实施情况进行组织指 导、督促检查,每半年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承办责任人组织承办单位制定详细 的实施方案,报主管副省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对每项重要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到部门分 管领导人、责任处室和岗位责任人,量化到岗,细化到人。承办责任人每季度向主管副省长报 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

  三、做好对抓落实的督促检查和评议 ?完善督促检查制度。督促检查是抓落实的重要一环,要不断探索督查工作的新思 路、新 办法。对各部门、各市完成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有关方面 的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不同方式,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督 促有关责任人限期解决。 ?
  建立公开通报制度。对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由省政府办公厅定期不定 期地进行通报;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全年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完成情况,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向省政府全体会议作出报告 ,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具体指标的,要向省政府作出说明。 ?
  健全评议奖惩制度。省政府成立督查考评领导小组,由陈德铭同志任组长。省政府办公 厅要会同人事、监察等有关部门,拟定抓落实工作的监督考核、评议奖惩的具体办法。主管 副省长每次向省政府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阶段工作进行 总结评议,制定改进措施。省政府结合每半年一次的全体会议,对抓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 议,年终在半年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总结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差距较大的给予 批评。 ?
  建立健全抓落实的监督激励机制,实行点上督查与面上推动相结合,舆论监督与群众评议 相结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人事组织部门要把抓落实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工作能力、 作风和机关目标管理综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省监察厅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行风评议、 创优评差等方式,建立企业、群众对政府工作尤其是行政执法、经济综合部门工作情况的公 开评议制度,评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抓落实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抓落实消 极被动、长期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者造成工作失误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建议对责任 人就地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

  四、加强抓落实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抓落实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查,抓住不放,逐项落实 。要加强 部门工作协调,做到谁主办,谁负责,谁落实。对职权范围内能协调解决的问题,敢于负责,不 推诿扯皮。省政府办公厅要强化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加大对抓落实工作的协调、督办和检查 力度。各部门、各市县也要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前提下,设立专门抓项目、抓落实 的办公室,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对督查工作机构要委其事、授其权,创造必要的条件 ,给予及时具体的指导,充分发挥他们在抓落实中的推动、反馈、监督和协调作用。要以推行 电子政务为契机,在全省建立纵横通达、运转灵便、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 ?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事务性活动。各 级领导干部要腾出时间多研究问题,多调查研究。坚持抓典型,以点带面,经常深入基层特别 是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和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问题症结,强化落实措施。 要坚持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提倡蹲点调查,解剖麻雀,分类指导。省长、副省长和各部门、 各市县的主要负责人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下基层开展调研工作,亲自撰写调研 报告和工作建议,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
  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涉及全省经济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建立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各级领 导干部要不断深化对国情、省情的认识,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形成决策前充分调查研究、决策 中广泛论证酝酿、决策后有专人去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
  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狠抓落实,扎实苦干,努力完 成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 部经济强省、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200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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