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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02 生效日期: 2003-06-02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日
为了进一步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市商品交易市场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全面提升衢州市市场信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02)26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现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我市规范市场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管助办'、'以管促兴'的精神,紧密结合建设'信用衢州'工作,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持治标与治本、防范与教育、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全面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使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更加繁荣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市场的信誉。
  (二)我市规范市场管理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通过三年左右的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在我市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市场主办单位责任制度、市场动态巡查制度,努力实现市场举办行为、经营行为、收费行为、管理行为'四规范',使人民群众对市场的满意度、放心度有显著提高。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市的商品交易市场全面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
  (二)实施范围: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主要是指由举办者提供相应的设施和管理服务,若干个经营者进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交易、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等商品交易市场。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以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市场设立的监管。
  1、探索建立开办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准入行为。
  一是改革市场审批制度。开办的一般性商品交易市场,市场举办者必须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申请书7日内,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下文予以批复,然后由市场举办者凭批文到有关部门办理设立市场的其他相关手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下发批文时,要注明文件的有效期限,有效期限统一定为1年,过期要重新办理审批。规模较大的重点市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市场,先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初审,初审后7日内报市市场协调小组审批,经批准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严禁先办后批。
  二是实行市场企业法人登记制度。为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工作的新形势,在我市举办市场的市场举办者要先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并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农贸市场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其他市场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市场举办者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市场登记证。
  三是建立市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认证制度。参照《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执行。同时,担任市场法定代表人或从事市场管理的主要人员,必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市场协会培训考试,领取上岗资格证书,方可担任市场法定代表人或从事市场管理工作。
  2、探索建立市场主办单位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的管理行为。
  一是明确市场举办者的服务管理责任。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市场管办脱钩情况,我市市场举办者的服务管理责任是:建立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场地、车辆、卫生、治安、消防管理制度,负责市场经营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维修;组织入场经营户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应承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务。
  二是明确市场举办者的经营管理责任。市场举办者的经营管理责任是:划行归市的责任;保证商品质量的责任;保证合法经营的责任;调解消费纠纷,实施先行赔付的责任;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场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的责任;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进场经营户的违法经营行为的责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市场经营额等统计信息的责任。
  三是明确市场举办者是商品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市场内的经营活动属于市场举办者和进场经营户的共同行为,市场举办者对进场经营户经营行为和所出售商品的质量负有依契约实施经营管理的责任,对市场经营者在经营中出现的违法或不规范行为负连带责任。
  3、在商品交易市场中积极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的经营行为。
  一是搞好商品交易市场专用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商品交易市场专用的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主要涉及到市场交易主体、市场交易关系、市场交易行为、市场交易责任等四个方面,具体主要条款及格式统一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并下发使用。
  二是在商品交易市场中全面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市工商局统一示范合同文本制定并下发后,各地都要做好宣传、推广和使用,力争在2年内完成。
  (二)以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强对上市商品的监管。
  1、积极推行商品进销台帐制度。建立商品进销台帐制度是加强对上市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根据辖区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重要商品和大宗货物的范围,统一印制进货台帐,由市场举办者负责落实。进场经营户应当如实填写帐卡上设置的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营户的进货台帐定期进行抽查。
  2、积极推行市场商品信誉卡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统一印制市场商品信誉卡,由市场举办者负责落实发放,消费者索要时,经营者必须出具信誉卡,便于消费者进行监督和投诉。商品信誉卡应载明商品经营者的摊位号、姓名、商品名称、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时间、三包期限等重要事项。
  3、积极推行'两总一特'报备制度。对市场内的'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厂家直销'、'专营专卖'等特殊经销关系的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备案制度,要求经营者应持双方营业执照及权利人授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报送备案。
  4、积极实行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各市场应建立上市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对市场内经营商品,特别是蔬菜、肉食、水产品、豆制品、饮品、副食品等,要配备速测设备及人员,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要及时予以销毁,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以确保上市商品的质量。
  5、积极实行商品索证管理制度。入场经营户对所经营的关系人身安全的燃气灶具、减压阀、电器、高压锅等一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证明和进货发票。对经营化妆品、食品、副食品、保健品、饮品、酒类等二类商品应索取商品生产企业生产和卫生许可证、进货发票等相关手续,以备工商行政管理等单位进行检查。
  (三)以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为重点,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1、积极推行'信用商户'评选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对入场经营户实行'衢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商户'评选制度。评选活动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民主推荐,科学考核,并由市市场协会依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2、积极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一卡、一册、一簿、一档、一机'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市场举办者及场内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并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联网,实行跟踪监督,对问题突出的市场、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
  3、积极深化市场动态巡查制度。要以上市商品的质量和标识为重点,对商品交易市场及其周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巡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对我市的大型市场应配备驻场管理人员,实施驻场巡查制。
  4、积极建立市场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要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信用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以一户一卡为形式,在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建立经营户的信用记录台帐和计算机档案,并要对经营者的良好经营行为及违法不良行为及时予以公布。
  5、积极实施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对市场举办者和进场经营户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不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要通过建立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加强行政指导力度,通过教育、告诫、限期整改等预警警示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6、继续深入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各地都要把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活动作为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来抓,继续积极引导市场举办者参与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并要常抓不懈。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促进市场长期繁荣,建设市场强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紧扣主题,明确重点。各地要紧紧围绕'抓规范,促发展'这个主题,明确工作重点,采取各种扎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我市市场信誉,促进我市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注重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常抓不懈。这次开展的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时间历时三年左右,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信用衢州'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好。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向市场举办者、经营者、消费者及全社会宣传开展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活动的情况及成果,扩大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影响面。

  五、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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