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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4 生效日期: 2003-03-24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县府办[2003]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就我县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1、指导思想:遵循土地管理法法规,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为主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建立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管理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2、目标:通过治理整顿,使各种不符合土地管理法法规的做法得到纠正,使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置,使土地交易行为依法严格规范,确保园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
  3、原则: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

  二、治理整顿的范围与主要内容
  (一)范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土地管理、供应、交易等问题情况。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治理整顿范围。
  (二)主要内容:
  1、各开发区、园区用地问题。主要清理未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扩大园区范畴,批而未用,未供先用等问题。
  2、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问题。未按出让合同规定,擅自将工业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擅自提高经营性用地容积率、擅自转让土地及擅自将划拨土地、集体土地搞住宅开发等问题。
  3、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预征土地,未批先用,边批边用,圈而不用等问题。
  4、农民补偿问题。是否严格按县政府依法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并及时足额补偿到位。
  5、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2002年7月1日以前,已经县政府确定,但尚未出让的部分土地问题。
  6、土地出让款未按合同规定缴纳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以镇(街道)、开发区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预查自纠和县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理整顿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边整边改;政策处理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全县治理整顿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3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开展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顿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建立组织。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治理整顿的日常工作。同时设检查组和督查组,检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主要职责是在各镇(街道)、开发区预查的基础上,对照本次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与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商讨对策,落实整改措施。对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应以书面形式上报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从重处理。督查组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全县各地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督查,主要职责是监督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县政府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是否在本次治理整顿工作中依法办事、干净干事。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应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督查。县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巡回督查。镇(街道)、开发区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并须将治理整顿工作的动员和部署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习和预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15日)
  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批示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组织学习土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照治理整顿工作的内容逐项进行预查自纠。
  (三)检查和整改阶段。(4月16日至6月10日)
  各镇(街道)、开发区对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实事求是精神,区别对待,依法落实整改措施,并以各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写出预查和整改工作报告。县国土资源局会同镇(街道)、开发区对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的精神,抓紧处理;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只要是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自查自纠,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执法犯法的,要依法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检查组、督查组要组织力量对各镇(街道)、开发区预查整改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经依法严肃处理和正在积极整改的,可以不再处理;不主动依法处理的,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迎接抽查验收和总结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6月上旬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本地区的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并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各类统计报表。总结既要全面反映治理整顿的工作情况,更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对策及建议,并于6月10日前,将本地区治理整顿工作情况上报县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本县治理整顿工作情况于6月20日前上报市督查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职能到位的重要机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要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治理整顿工作。治理整顿工作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治理整顿工作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
  3、步调一致,上下联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在治理整顿工作中遇到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地与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由办公室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妥善处理好制约当地土地市场规范发展的问题,以保证本次治理整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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