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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4 生效日期: 2001-02-14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断努力,我省对外开放环境和形象有了较大改善,这对促进我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的初步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的对外开放环境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省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
  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省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和发展开放型经济带来了契机。为此,省政府决定将2001年定为“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并制定了《“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纲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这一行动,在全省范围内整治对外开放环境,开展人人都是环境的教育,使我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对外开放意识进一步加强,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我省的对外开放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实效,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外开放环境的改善,加大整治和优化对外开放环境的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各市州政府、省级各部门于3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招商引资局,电话:7781805,传真:7784699,邮编:610031)。
  “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纲要
  为迎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实施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省政府决定将2001年定为“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投资软环境活动,使我省上下环境意识明显增强,法规政策公开、透明,办事程序简化,政务公开,廉洁高效,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针对外来投资者的不法行为,实现全省对外开放环境包括舆论、政策、法制、社会和办事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改善舆论环境,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1、省内各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我省“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活动的意义及实施情况。
  2、大力宣传省内三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的成功典型和成功经验,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
  3、大力宣传改善对外开放环境成效显著的市州和单位,树立全省对外开放环境优化的典型。
  4、省内各新闻媒体要继续办好对外开放专栏和专题节目,巩固现有的海外宣传阵地。高起点、高质量办好主要新闻媒体的英语栏目。
  (二)落实好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为外来投资者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
  1、采取多种方式,向三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宣传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2、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企业调查现有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3、及时修订省和各市州过时的或无法执行的优惠政策。
  (三)改善法制和治安环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人都是环境”的教育,培养全民开放意识。
  2、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在全省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活动。
  3、认真清理现有法规和规章,对不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对外开放的法规和规章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4、采取措施,整治外来投资企业周边治安和生活环境,切实保护外来投资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
  (四)减少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企业创造一个廉洁高效的办事环境。
  1、各级各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要进行认真清理,对不利于开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坚决清除,把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到最低限。
  2、减少、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
  3、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主动替外来投资者排忧解难。
  (五)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要继续严格执行《四川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收费项目明白卡管理办法》。
  2、除中央另有规定外,两年内全省不提高原有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出台新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3、规范收费行为,狠刹各种变相收费行为,严禁以赞助、捐助、认购、定购、有偿新闻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为单位收费牟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其他一些有偿服务,切实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整顿、规范各种中介机构的服务,清理、取消政府行政机关有偿服务机构。
  5、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推行检查审批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
  (六)要重视和及时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彻底解决久拖不决的外来投资者投诉。
  1、对现有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列出清单,领导挂帅,专人负责,以督办的形式限期解决。所有积存投诉必须在2001年底前处理完毕,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修订《四川省外商投诉处理规定》。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外商投诉中的作用,依法及时处理外商投诉。
  3、主动走访“三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了解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其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行动步骤
  改善对外开放软环境是一项长期的、涉及面宽的工作。为便于工作开展,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研究和制定方案。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新闻监督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分片区召开外商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对外开放环境行动。各市州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改善对外开放环境方案。
  (二)集中整治、建章建制。组织省级相关部门深入各市州进行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梳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期限。同时,针对改善对外开放环境的工作重点,采取行动,建章建制,逐项落实。
  (三)总结、验收、测评和表彰。收集、整理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的材料,组织外来投资者对市州和省级部门的测评,召开改善对外开放环境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市州,对测评不合格的市州和部门进行复查。

  四、组织领导
  1、本次行动由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实改善本地的对外开放环境,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到省、市、州以及省级各部门协调行动。
  3、按工作重点省政府将分设舆论宣传、落实政策、法制环境、清理“三乱”、投诉处理和简化办事程序六个小组,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招商引资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经贸委、省司法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形成联络、协调工作制度。
  4、本行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由省政府督办室(目标办)负责考核。

二○○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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