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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对省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15 生效日期: 1999-12-15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川价函[1999]395号

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住院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省医行(1999)第076号)收悉。根据楼内的设施和对运行成本的初步测算,经研究,现将新住院大楼住院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甲级病房:
  1、三套间(床单位使用面积为93m2,配彩电、DVD、直拨电话、办公桌、沙发、壁柜、茶几、餐桌)。
  2、两套间(床单位使用面积为60m2,配彩电、DVD、直拨电话、沙发、壁柜、茶几)。
  以上病房的床日收费由医院自行制定,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3、单人间(配彩电、直拨电话、沙发)每床日150元。
  4、双人间(配彩电、直拨电话、沙发)每床日100元。

  二、乙级病房
  1、三人间,每床日30元。
  2、四人间,每床日25元。
  3、六人间,每床日20元。

  三、母婴同室病房
  1、家庭化待产分娩室(增配彩电、沙发、婴儿床、成人陪伴床、专门隔离房间、有专门护理、亲属可陪同待产、分娩),每床日300元。
  2、隔离待产分娩床(为隔离待产、分娩专门设置)每床日150元,不再另收隔离消毒费。
  3、普通待产床,每床日25元,不再收取住院床位费。
  4、单人间(增配彩电、沙发、婴儿床)每床日150元,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
  5、两人间,每床日80元,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
  6、三人间,每床日50元,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
  7、四人间,每床日45元,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

  四、ICU病房
  1、单人间,每床日150元。
  2、10人间,每床日100元。
  3、CCU病床(五人间),每床日50元。
  以上ICU、CCU病床不再另收护理费。

  五、甲级病房、母婴同室的家庭化待产分娩室、单人间为特需医疗服务范畴,不得将其纳入公费、社保、劳保及大病统筹报销。

  六、除调温费外,楼内其它共有设施、设备不得另行收费。

  七、以上标准试行一年,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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