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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关于修改批准部分条例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4-06 生效日期: 1998-04-06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大
发布文号: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由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使用条例》的决定
  1998年4月6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使用条例》,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补充规定》的决定
  1998年4月6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补充规定》,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1998年4月6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条例”的决定》,由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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