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海渔[2003]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的通知》(农市发[2003]4号)精神及我省《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工作意见》),省局在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简称《推进计划》),现予以发布实施。
《推进计划》是我省今后若干年将《工作意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的指导性文件,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地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同时根据《推进计划》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制订本地区相应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一并贯彻执行。今年的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一是实施《推进计划》,
启动本地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工作;二是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的发展和认定组织工作;三是迎接欧盟检查的准备工作及水产品药物残留的整治工作。
附:《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略)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ΟΟ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