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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09 生效日期: 1999-03-09
发布部门: 陕西省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1999]30号
市政办发[1999]30号 
 
  今年省、市“两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已于2月10日的交办会上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按照有关规定,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应从交办之日起在1个月之内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应在3个月之内办结。此间由于春节放假,办结时间适当作了顺延。具体要求是,省"两会"建议提案应于3月20日前全部办结;市“两会”建议、提案应于5月20日前全部办结。截至3月8日,省“两会”的建议提案仅办复5件;市"两会"建议提案未有1件办复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各承办单位领导同志应务必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要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重点建议、提案应亲自办理。 
  二、各承办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办力度,在剩余时间内加快办理进度,按规定时间如期办结。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走访工作,虚心听取代表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办理和答复不认真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以便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办复质量。 
  四、市政府办公厅在整个办理期间将不定期地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和办结进度,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办理任务一览表(附表略) 
 
 
199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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