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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26 生效日期: 2001-02-26
发布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出口退税生产企业:
  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甬国税进[2001]4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清算范围
  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按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号)执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款和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规定应办理的出口退税,也属于清算范围。

  二、清算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
  1、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的货物是:(1)2000年报关出口离境并作销售的货物。1999年出口在2000年作销售的货物也视同当年出口列入清算。(2)外商投资企业1999年9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购进的国产设备。
  2、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企业按《实行“免、抵、退”税生产企业清算表》、《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单证不齐及未回函情况备案表》列示内容清算。其中《实行“免、抵、退”税生产企业清算表》清算当年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情况,出口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加工后间接出口的不列入《实行“免、抵、退”税生产企业清算表》清算。对间接出口问题,2001年1月1日起在没有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新的规定之前,一律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号)执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单证不齐及未回函情况备案表》清算单证尚未收齐,出口货物已办理和未办理免、抵、退税情况,对已办理的免、抵、退税不作应免、抵、退税额汇总统计。这类企业清算年度内出口的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退税的货物,按征税规定征税,不在年度清算报表反映。
  3、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办理的退税,按《宁波市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汇总表》附列内容清算。
  4、、出口企业2000年度内发生合并、分设、停业、破产等情况,在发生时已清算的,按清算数填列清算报表,未清算的,必须逐户清算。
  5、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的出口生产企业上报的 “备案表”列示的出口货物应退或已退税额,到2001年6月底前单证补齐的,应退税款分别并计2001年l季度、2季度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已退税款逐票在“备案表”办理注销手续。尚未补齐或未回函的,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的生产企业按《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甬国税进[1998]56号)规定征税,并按实调减2001年2季度免、抵、退税额。
  6、“免抵退”税的计算依据及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0号文件规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按照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即PFOB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包括:(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2)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一进口料件海关核销免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7、“不予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的“不予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一退税率)
  (2)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不予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一进口料件海关核销免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一退税率)。

  三、清算要求
  1、出口企业要认真对待清算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我局要求,全面、系统地对上年度出口货物和年度清算确认结转上年办理的应退税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单证重新清理,应退税额重新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填列清算报表,并按《宁波市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汇总表》要求汇总后,于2001年3月底前将清算表(一式三份)和清算报告上报我局。对清算结果与申报审核有差异的,出口企业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纠正。
  2、出口企业向我局报送的清算资料应由企业法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凡发现出口企业上报的清算资料不全、清算表项目漏填、错填、申报退税额或金库实际退税额与清算不一致等情况的,必须重新清算并说明原因后上报。
  3、在清算中,凡出口企业不提供有关财务帐册、清算资料,不配合税务机关清算工作,致使税务机关无法按时完成清算任务的,将暂缓办理该企业清算期当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
  4、我局将适时对出口企业清算情况进行稽查,对不如实反映清算结果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号)执行。


附件:(1)实行“免抵退”税生产企业清算表(简称清算表)。(略)(2)实行“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单证不齐及未回函情况备案表(简称备案表)。(略)(3)宁波市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汇总表附件:  宁波市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汇总表单位名称(章): 金额:元至角分项 目  项 次  金 额  创汇计划(万美元)  l    当年出口总额(万美元)  2    退税出口额(万美元)  3    进口料件金额(万元)  4    当年应退(免抵退)税额  5=6+7至12+19    其中:不予退税额  6    当年己办理退税  7    已办理免抵  8    清算期办理退税  9    办理免抵  10    尚未办理退税  11    备案表列示未退税  12    当年己办免抵税当年末调库*  13    上年结转应退(免抵退)税额  14栏与上年清算表一致    其中:不予退税额  15=表7汇总减补报    本年已办理退税  16    己办理免抵  17    上年办理免抵税本年调库额*  18    上年备案单证未齐本年征税额  19=表9合计减注销    全年金库退税额  20=7+8十16至18十26一13    附列:企业货币投资额(万元)  21    己购免税设备(万元)  22    核定退税投资额(万元)  23    专用发票金额(万元)  24    应退税额  25=26+27+28    本年已办理退税额  26    清算期办理退税额  27    尚未办理退税  28    县级退税机关审批意见(章):审核人: 审批人: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意见(章):审核人: 审批人:   : : : :出口退税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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