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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整顿香丹注射液药品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01 生效日期: 2000-11-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工[2000]451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香丹注射液(又名:复方丹参注射液)药品的实际价格状况,决定对香丹注射液(复方丹参注射液)药品价格进行整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香丹注射液(复方丹参注射液)药品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浙江市场,不分产地,凡现行价格高于本通知价格的,一律按本通知价格执行;现行价格低于本通知价格的,仍按原价格执行。

    三、本通知自2000年11月10日起执行。
香丹注射液(复方丹参注射液)药品零售价格表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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