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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15 生效日期: 2001-08-15
发布部门: 中山市公开选拔市直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为加快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富有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一些政治素质好、有真才实学、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推进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年轻化进程。经市委同意,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市直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务人数和岗位要求
  这次公开选拔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市统计局副局长、市外事局副局长、市气象局副局长、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中山学院电子工程系主任、中山学院中文系主任各1名。各个职位的具体要求如下:
  1、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功底和宣传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2、市规划局副局长:相关专业毕业,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城市和村镇规划工作,有5年以上从事城镇规划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市卫生局副局长:医学专业毕业,中级以上职称;在地、市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担任正科以上职务或三级甲等医院担任过副院长以上领导职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在环保行政部门或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环保管理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市统计局副局长:统计专业毕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统计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统计分析水平及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
  6、市外事局副局长:熟悉外事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地方外事工作主要业务及工作程序,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对外交际、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形象、气质好。
  7、市气象局副局长:气象专业毕业,中级以上职称;在气象行政部门或高校、科研单位从事气象监测或研究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8、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副高以上职称,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熟悉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的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程序,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文字审核把关能力,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9、中山学院电子工程系主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在电子、通信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学术造诣,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
  10、中山学院中文系主任:相关专业毕业,副高以上职称;在中文、新闻、广告或相近专业方面有较高学术造诣,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开拓进取,群众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政绩突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现为正科级或已任副科级3年以上的干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干部;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任现职满2年的副科级干部也可参加。
  4、正科级以上和副高以上职称的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的在职国家干部。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
  印发《广东省中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同时在《光明日报》、《南方日报》、《中山日报》和中山电视台、中山电台等新闻媒体及中山之窗、中山人才市场网页、中山政府网站发布公选公告,并在中山政府网站发布简章及报名表格备索(网址:WWW.zhongshan.gov.cn)。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也可以个人自荐。报名者主报一个职位,也可同时辅报另一职位。凡是符合条件的可向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市公选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和笔试通知书。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占总成绩的30%。其中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40%。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取前10名体检合格者参加面试,由市公选办发给参加面试答辩通知书。
  4、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一职位面试评委一般应包括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组织部门的同志。
  每个职位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5、组织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勤政廉政、工作实绩,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情况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40%。
  考察工作实行考察预告制度,提前3天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联系办法。
  6、研究决定。
  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分值3:3:4的比例,研究提出人选,报市委研究决定;如发现适合担任公选以外职务的人选,也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研究决定。其他经考察的人选,根据其德才条件,列为后备干部,名单进入市委组织部的人才库。
  7、任前公示。
  任职人选经市委研究后,按市委《关于实行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进行公示。如某职位人选公示未能通过,则依次递补人选。通过公示后,按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选结果。
  8、试用与任命。
  这次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命手续。
  正式任命的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从试用期算起。

  五、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党史党建、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历史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领导职务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理论水平以及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内容。
  通过面试答辩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和宏观决策能力。
  3、考试时间。
  9月中、下旬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待遇和管理
  被公开选拔到市直副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在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中山市户籍以外入选者,在试用期内其配偶子女暂不随迁;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命手续,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随迁;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现职者,回原单位或由中山市委组织部另行安排工作。

  七、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01年8月10日至2001年8月31日
  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4楼公选办公室,邮编:52840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备齐下列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和近期同一底片大1寸免冠正面彩照(灰底)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3份(表格网上备索,打印有效),可选报1个职务,并注明是否服从分配。
  未详事宜可向中山市公开选拔市直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询问。联系电话:0760-831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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