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厅发[200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
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文件的规定,保留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场)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九江市人事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
3、负责人才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负责全市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5、受理非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中介机构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并对其开展业务情况依法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
6、负责做好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并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7、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推荐就业等人事服务。
8、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并为其办理职称评定、档案工资调整、人事调动、合同鉴证、薪酬设计等人事业务。
9、承办市直各类企业和流动人员的身份认定、人事调动工作。
10、负责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建设,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推荐工作。
11、负责全市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创优表彰活动。
12、提供日常中介服务,组织人才交流会、洽谈会,审批人才招聘广告。
13、组织各类人才岗前培训、专业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学历培训、境外培训等。
14、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负责国内、国外(境外)人才(劳务)输出工作。
15、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人才信息服务。
16、负责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开展人才资质评价和推介工作。
17、指导协调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的工作。
15、承办人事局授权的其它人事业务和中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设五个职能部门
(一)行政综合部
协助中心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管理,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中心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人才信访、人事人才宣传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安全保卫、保密以及中心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承办人事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代理部
为代理对象提供与国家人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介机构及各类人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企业改制后置换身份的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及辞职、辞退人员)的委托,为其代理人事关系,并提供收集、鉴别、整理、保管、查阅和转递档案,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出国(境)政审,身份认定,办理聘干、辞职(辞退)审批手续,办理人事调动、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申报认(评)定,接转、代管组织(党、团、工会)关系,办理人才落户,代办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根据有关规定代理其他人事业务。
(三)人才交流部
承办人才招聘会、洽谈会和大型人才交流会;负责用人单位、求职者的接待、咨询工作;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招聘人才提供服务;为求职者提供人才登记、推荐工作等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开展人才派遣业务,审批招聘广告;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工作,承办国际人才(劳务)输出业务。
(四)开发培训部
根据市场需要承办、协办、合办各类人才长、短期培训班;为用人单位培训人才,开展学历教育培训;承办有关人事(劳动)培训业务;开展境外'猎头'服务和国际人才培训服务;承接各类软件开发业务。
(五)人才信息部
负责九江人事人才网站和人才市场及人事局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开发、利用、管理;负责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与发布;负责建立人才信息库(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人才、农村人才等专门人才信息库);开展网上人才交流和职称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等网上人事业务;建立人才测评系统,完善人才评荐功能,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才素质能力测评服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
领导职数:主任、书记各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副科职数4名。
四、其他事项
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场)不足人员可实行聘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