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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孙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计划安排和要求,抓住当前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结合当地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完成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计划,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