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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镇企业局、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我市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7 生效日期: 2000-06-27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青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乡镇企业局、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我市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O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推进我市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
  根据省政府赣府[2000]5号《关于加快全省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提出推进我市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市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我市乡镇企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结合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解放思想,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清理资产,界定产权,理顺责权关系。盘活存量,加快资产流动与重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政企分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把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为我市乡镇企业的跨世纪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基本形式
  推动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的原则,从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发,允许一厂多制,分块搞活,选择合适的改革形式。
  1、进行公司制改造。对有一定生产规模、产品销路好、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提倡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企业多元化产权体制。
  2、发展乡镇企业集团。对拥有名牌产品、特色产品优势的企业,通过兼并或其它方式,以资产为纽带或采取契约纽带以及采取承包、租赁、联营等多种经济责任形式,联合若干个中小企业,发挥各企业的优势,将具有活力的生产要素重新配置,培育组建各具特色的企业集团。鼓励外地大型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通过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接纳我市乡镇企业为集团成员。
  3、继续推行股份合作制。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企业一般应采取资产整体出售的方式。允许设企业法人股,但原则上不控股。可将部分原集体资产折股后量化到职工个人。量化比例可由各县(市、区)自行掌握。其余部分由职工出资购买。量化到职工个人的集体股份可根据职工岗位职责、工龄长短、技术水平高低和贡献大小等条件来确定。量化的股份,职工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分红权和表决权。职工出资购买的股份享有所有权。同时鼓励经营者、技术骨干和部分职工多持股、持大股,也允许少数职工暂时不入股。
  4、采取出售、拍卖、兼并等形式,推动乡村集体企业的产权重组。要积极吸纳社会各类资金和境外资金到乡镇企业参股或买断产权。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破产。
  5、通过承包、租赁、托管经营等方式,引进先进的管理,鼓励承租者带资对企业改造。

  三、为企业改革创造宽松环境
  1、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对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给予大力支持。改制中涉及的审计、评估、验资、咨询、公正等,按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0%收费,其中单项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工商、税务等注册变更登记只收工本费;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办理手续的其它部门收费一律免交。
  2、原乡村集体企业改制后,其乡镇企业性质不变,财务及统计渠道不变,可按规定享受原有各项优惠政策。
  3、各部门非国家统一规定的规费一律不得收取。在改制期间,任何单位不得乘机利用职权扣押改制企业的资产充抵企业改制前的债务或欠费。各部门按国家规定应收的税费,可参照改制前三年实际上缴水平合理确定改制后税费,在保证税费按期交缴的前提下,可由乡企办统一代征代缴。严禁各种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为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在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债权金融机构的意见,严禁逃废金融债务。在债务已实际落实或已协商好落实方案的情况下,银行不应再采取强制手段清偿债务。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动与银行协商,根据改制企业不同的经营状况按国家政策规定,分别采取挂账停息、计息不付息、减息或缓付息等不同办法处理。
  5、鼓励机关、乡镇干部领办、入股、承包、租赁乡村集体企业,具体各县(市、区)可适当给予政策优惠。

  四、推进改革的几点要求
  1、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认真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由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由县(市、区)乡镇企业局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国家规定确认、界定产权。保留集体股的,应明确集体资产代表权,依法保护集体股拥有者合法权益。对一些难以划清投资主体的,应充分考虑企业性质、原始资本、劳动积累、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平等协商的原则来合理确定。
  2、处理好改革同管理的关系。要加强对改制企业运营的正常监督和管理,帮助企业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完善企业用工、分配制度,提高企业在生产、经营、财务、质量、技术、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企业章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实行民主管理。
  3、对改制后的企业实行政企分开。要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理顺责权关系,维护出资者权益,建立起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企业经营机制。乡(镇)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统筹规划、指导协调,为企业服务上来,不得随意调换企业经营者和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4、企业改制要同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针对各地经济发展和企业的特点,通过产权的流动和重组,优化资本结构。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新产品开发,引导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把企业产品从资源型转移到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上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改制企业要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注重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等,以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要强化环保意识,防止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去发展乡镇企业。
  5、要妥善处理好企业债务。要把处理好企业债务作为推动乡村集体企业产权改革的重要措施来落实,充分尊重金融机构的意见。通过协调采取挂账不赖账,认账暂不还账,挂账停息、计息缓付息等不同办法处理,严禁债务悬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争取金融机构对改制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非银行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可转为股权。
  6、要加强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从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发,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搞好规划。必要时,可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打好改革攻坚战。要使企业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各地乡村集体企业发展不平衡,企业状况千差万别,因此,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不抢进度,务求规范的原则,不要硬套一个模式,不强求统一进度。选择企业改革形式,确定具体改革内容,要注重提高企业的效益,要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具体改制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力争用一年时间,使我市乡村集体企业通过不同形式的改革获得新的生机和活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企业改革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实行一厂一策,一厂多制,不搞一刀切。要认真抓好典型,以典型引路,注意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既要大胆探索,又要审慎稳妥;既要保证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又要促进企业效益稳定增长。
  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解决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中介机构要积极为改革提供优惠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各地实际,对企业改革制订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改革顺利、健康向前推进。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九江市乡镇企业局
  九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二OOO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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