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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校计算机教学工作,我委决定对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做好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学术造诣深,对计算机教学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了解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教学发展方向,组织或参与本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课程体系的建设,承担本专科计算机课程教学工作,在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三)治学严谨、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推荐额度及其他
(一)每校推荐额度一般不超过2人。
(二)请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填妥完整的《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我委高等教育处。同时,将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委高教处(联系人:杨丽锦;联系电话:23116731;电子邮箱:ylijin@shec.edu.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