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教委关于推荐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30 生效日期: 2006-12-30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校计算机教学工作,我委决定对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做好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学术造诣深,对计算机教学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了解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教学发展方向,组织或参与本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课程体系的建设,承担本专科计算机课程教学工作,在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三)治学严谨、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推荐额度及其他
  (一)每校推荐额度一般不超过2人。
  (二)请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填妥完整的《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我委高等教育处。同时,将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委高教处(联系人:杨丽锦;联系电话:23116731;电子邮箱:ylijin@shec.edu.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