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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江西省1995-1997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城市及住宅小区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11-17 生效日期: 1997-11-17
发布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地税发[1997]185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江西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转省地税局省房改办有关房改中营业税政策的报告的通知》(赣房改[1997]1号)精神,现将“江西省1995-1997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城市及住宅小区名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审定办理有关免征营业税事宜。 附件:江西省1995-1997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城市及住宅小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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