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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筹建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7 生效日期: 2006-11-27
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吉府办字[2006]226号

新干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筹建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筹建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
  9月4日,吉安市政府副市长左继生在新干县主持召开了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筹建工作协调会议,省航运局局长王大双、副局长徐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波涛,市交通局局长彭家王民  、副局长廖抗美,市港航处处长林冬明、副处长杨宪忠、刘小云,新干县委书记刘贤清、县长刘毓名,新干县人大副主任邹秋根,新干县政府副县长陈其仔,新干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曾溅明,新干县交通局局长彭德根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在对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港址进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就码头筹建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项目在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航运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有关部门和新干县委、县政府积极配合努力争取,经过三年多的工作,使该项目顺利取得省发改委的批复立项。目前,项目筹建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省赣江流域规模最大、标准最高、投资最多的综合货运码头,对当地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会议指出,尽管该项目进展较顺利,但工程筹建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了项目建设进度。针对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筹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协商,并形成如下意见:
  1、关于成立项目建设协调机构问题。为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协调,会议同意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吉安市交通港口码头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市直有关单位和新干县政府领导为成员,同时,新干县可成立若干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分组运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2、关于项目动工期限问题。会议指出,该项目力争今年11月初开工建设,市港航处和新干县政府要根据时间要求,倒排工期,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市港航处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抓紧做好项目设计审批、招投标等工作;新干县承诺的各项配套工程(进港道路、征地拆迁、供电供水等)要按要求同步进行,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3、关于项目建设有关政策优惠问题。会议明确:该项目建成运行后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五年奖励,前三年全征全奖,后两年全征奖半,采取先征后奖的办法给予优惠。项目建设涉及的各项规费,参照地方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实行减半征收。
  4、关于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问题。会议要求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大招商引资和银行贷款力度,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
  5、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费用补偿问题。会议认为,新干县政府为项目落户新干做了很多积极的工作,该县在项目筹建过程中投入的前期工作费用,应与项目法人单位(市港航处)协商核定,在前期工作结束后予以拨付。
  6、关于设置集装箱泊位问题。会议指出,该综合码头已经考虑兼顾装卸作业集装箱的需要,不宜对省发改委、省交通厅所批复的码头性质作变更。如果今后码头货源腹地适箱货源运量大,一期码头不能满足新干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需要,可以再作集装箱专用码头的建设申报。
  7、关于争取南昌至樟树段航道整治工程延伸至新干段问题。新干港能否充分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关键取决于航道的改善与通航能力的提高。会议要求,鉴于赣江规划要达到三级航道标准,南昌至樟树三级航道整治已经开工,由新干县政府和市交通局共同向省航务局和省交通厅汇报,争取南昌至樟树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延伸至新干,确保码头建成后尽早发挥最大效益,促进新干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会议最后强调,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项目建设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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