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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9 生效日期: 2006-09-29
发布部门: 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陕卫疾发[2006]36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今年以来,我省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较去年同期有所升高,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局部暴发疫情。为切实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流脑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由于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病情重,给病人及其家庭造成痛苦和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医疗救治,努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 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做好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疾病的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疫情,要每日查看、审核网络直报疫情,分析和预测预报疫情发展趋势。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并按照《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卫疾发(2006)35号)要求,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完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机制,发现病人及时隔离治疗,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防止疫情传播蔓延。

  三、引导鼓励易感人群接种疫苗
  流行季节前进行相应的预防接种可以有效地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各地要认真做好麻疹、流脑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对于免疫规划范围以外的疫苗,应采取自愿自费的原则进行接种。要积极引导和鼓励老人、儿童以及体弱多病者等易感人群接种相应的疫苗。同时,要认真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对疫苗流通、疫苗接种、保障措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环节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接种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各地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冬春季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比如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坚持体育锻炼和耐寒锻炼,增加户外活动,适当补充营养,勤洗手、多喝水,生活有规律,不吸烟、少饮酒等,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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