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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干从1996年起调整自行车使用税税牌工本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12-15 生效日期: 1997-12-15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近年来由于制作车船使用税自行车铅牌的原辅材料价格提高幅度较大,而车船使用税铅制税牌的工本费一直维持开征初期的水平,多年来未作调整,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起对本市自行车纳(免)税标志工本费标准提高到每车每牌壹元整。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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