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地基规范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3-27 生效日期: 1996-03-27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发布文号: 深规土[1996]141号

各设计院、勘测院:
  针对目前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有多本规范(规程)并存,使用中易产生混淆的情况。为统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现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地基基础方面暂以《深圳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试行规定》(SJG1—88)为准执行。不足部分按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I5—3—91)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上述规程(范)未作规定的,可参照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BJ3—91)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执行。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