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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为农民工“依法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4 生效日期: 2007-01-04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2006年,市委、市政府把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100%纳入为民办案实事目标,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维权工作高度重视。市局作为该项实事目标的责任单位,狠抓落实,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等有效措施,极大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农民工案件1211件,受援农民工5409人。时值岁末,正是农民工“讨工钱”的集中高发期,也是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集中多发期,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市司法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07年2月28日开展为农民工“依法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以做好节前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应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依法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旨在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帮助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而不是采取其它过急行为讨回工钱。各区(市)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要把为农民工“依法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作为构建和谐成都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各地要把此次“依法讨薪”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对本区域内农民工“依法讨薪”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要以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为专门力量,在办公办案保障上给予足够的支持,以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的职能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有效控制,妥善处置,把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要针对不同情况提供不同形式的法律援助:一是法律咨询,对那些不知道如何向老板索要工资的农民工,指导他们如何用法律手段索要工资,如查清楚用人单位的主体名称,索要欠条,保存证据等;二是对那些已有相关证据的农民工,帮助他们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三是对那些证据较清楚的,可以代写文书,代理进行非诉讼调解;四是对那些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农民工,及时为他们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律师代理仲裁和诉讼。

  三、简化程序,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对为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扩大申请受理范围,简化程序。要对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要简化受案审查程序,尽最大努力赶在年前为他们讨回工资,使他们能够顺利返乡过年。

  四、加大协调与办案力度,积极开辟为农民工“讨工资”的绿色通道。要与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对于农民工讨工资的案件,简化手续,尽快办理,争取相当部分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案件能够尽快协商解决;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要积极争取当地职工维权领导小组的支持,加大对已受理的农民工“依法讨薪”案件的办案督查力度,力争大部分案件在春节前结案,使农民工能够拿到工钱顺利返乡。同时,对事实不清或证据明显不足的案件,要做好农民工工作,尽量说服其“讨工钱”要重事实、重证据,并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以防止纠纷激化,避免用工双方矛盾的进一步升级或扩大。各法律援助中心及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有可能出现农民工“讨工钱”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法律援助中心报告,以防止事态扩大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和影响。

  五、加强宣传,营造为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加强对开展春节期间为农民工“依法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的宣传力度,并通过电视、报纸、简报等广泛宣传专项活动的目的意义、为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较典型案件等,使全社会都来关注贫困群体,都来关注法律援助事业,都来关心和支持农民工“依法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使专项活动取得显著的社会成效。
  各法律援助中心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成功典型案例和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明年2月底前上报市局法律援助中心。
成都市司法局
二00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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