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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5-06 生效日期: 1993-05-06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厦门特区建设十多年来,经济和社会取得很大发展,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十分重视,确立“科技兴市,教育为本”的战略。在党的十四大精神及邓小平同志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市委、市政府以决定把厦门建设成“教育之城”。
       厦门教育有较坚实的基础,公民的文化素质较高。全市有普通高校7所、成人高校3所、中专10所、成人中专5所、职业中学(兼办初中)10所、成人中学16所、小学355所、成人初级学校268所、特殊学校4所、幼儿园356所。1990年,岛内每万人口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960人。为使我市的教育工作更加主动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更加主动地为人民的幸福和富裕服务,努力探索办好有中国特色和经济特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新路子,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综合改革方案。
       一、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全面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通过改革,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又适应厦门经济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面向二十一世纪,面向世界,具有中国经济特区特色,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形式多样的高质量的教育体系。逐步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城乡教育一体化,为把厦门建成“教育之城”奠定基础。
       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树立“科技兴市、教育为本”的战略思想,从四个方面转变观念:一是变教育被动地适应经济建设为主动地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二是变政府独家办教育为大家多方办教育,发挥国家、社会和群众办学积极性;三是变政府单纯以行政计划手段调控教育为辅之以市场调节手段,通过市场导向确定教育计划、专业设置、招生分配,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四是变片面的应试教育为全面的素质教育,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改革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推动经科教结合、四教统筹,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具体目标是:
       1.以依法治教,提高质量为中心,加强基础教育。
       至1993年在全市人口92%以上的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1996年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与此同时,特殊教育有较大发展,岛内建一所九年制特殊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逐步实现教学教育设备标准化。
       至城市年满三周岁的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农村发展两年学前教育,并按两个《规程》的标准建设幼儿园(所),城区75%以上达到二类园标准。
       至岛内普及各类高中教育,初中毕业生入学率达90%以上,城乡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0%以上。
       2.以实施“产教结合”,调整专业设置为重点,继续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的60%以上。
       3.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发展地方高等教育。在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招收35%的自费生、委培生。1995年市属高校在校生达三千人以上。
       4.以发展职工教育为主要内容,积极发展成人教育。
       至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每年有30%职工参加各种岗位培训,并逐步做到持证上岗,立足岗位成才。
       至完善全市各类职工培训中心。
       至城区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青壮年文盲率达96%以上。95年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
       二、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
       1.逐步建立包括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同政府统筹协调相结合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
       至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以市教委为主,计划、财政、建设、人事、劳动等部门组成的“厦门市城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把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统筹规划,通力协作,抓好落实、市教委承担组织联络、检查督促等工作。
       至增强县、区政府对教育的决策权、统筹权,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强化县区政府的职能。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确定的权限范围,制定经(农)科教结合的措施;制定和实施筹措经费、集资办学的措施;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调整学校网点布局,保证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统筹辖区内教育改革和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等。
       至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私人办学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环境,发展公民个人办学、社会团体办学,企业办学和引进港、澳、台及其他外资办学,创办国际型学校、各类私立学校及各类培训中心,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董事会、校务委员会管理学校。
       至转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教育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着重抓好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规的贯彻,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快教育法规建设,提高从宏观上把握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能力,增强决策科学性和预见性。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体系,合理安排对学校的各类检查督导。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多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校办产业等提供服务和创造条件。为加强宏观管理,市教委所属的在杏林区和湖里区内的中学要分别下放给这两个区管理,同安县和集美区的初中校也要逐步下放给镇办学。
       至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办学活力。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中小学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扩大校长对学校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的任命、教师聘任、经费使用、课程设置、招生等方面的权限,同时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
       2.调整教育结构,达到各类教育优化配套。
       至要按照我市“八·五”及2000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调整学校布局和规划。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要一并把学校发展列入规划之中,同期建设,同期使用,保证少年儿童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能就近入学;保证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能同步发展。
       至为适应经济特区经济和高科技发展,到本世纪末,厦门人口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10%。加强充实现有高校,力争有一所成为国际性大学,此外根据需要和条件拟再筹建医学校和其他高等职业大学,并扩大电视大学、工人业余大学、教育学院及各类高等函授教育。
       至要适应外向型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需要,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保持在各类高中在校生的60%以上,专业设置要加强工商科,采取多种办学形式、鼓励企业办学,学制要多样化,做到与经济相沟通,与劳务市场沟通。
       至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理顺职工教育管理机构,保证职工教育的人、财、物的投入,制定《职工教育条例》,逐步实行持三证(毕业证书、上岗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结合证书)上岗。职业教育要提高一个层次,努力培养“能工巧匠”。
       至基础教育要为学生打好思想基础、文化基础、身体基础和心理基础,并着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要把外语和计算机教育作为基础课,要按一流的标准建设实验室、图书馆、活动场及劳技教育实施,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及各种科技(学科)竞赛活动,建立表彰制度,促进青少年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各类教育质量。
       至继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研究特区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切实把德育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深入进行理想观、伦理观、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深入开展学雷锋、学赖宁活动,创建“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活动,继续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基地,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德育网络,优化校园环境,寓教于乐。加强德育科研,完善德育工作的六个体系,并加强德育的检查督导。
       至改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提倡百家争鸣,改革现有计划经济模式教材,支持各种不同方案的教学改革,鼓励学校办出各自的特色。调整课程结构,上好必修课,开足选修课,劳动课和社会实践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和初中逐步实行不留级制度,禁止普通中小学举办复读班,试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研究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整体改革问题。
       至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术教育要走社会化的路子,逐步做到产教结合、企校合一和收费上学,要改革办学模式,采取多形式,多样化的办学体制。根据经济特区建设和台商投资区发展的需要,适时开设新的专业,使职业技术教育更具适应性和超前性,逐步扩大热门对路专业招收委培生、自费生的比例,鼓励挖潜举办成人中专班,有条件的可辐射办班。在普通高中和农村初中进行“二加一”试验,要努力办好一批职业中学试验校。
       至继续办好一批合格加特色的学校。总结推广厦师一附小的和谐教育、滨北小学的劳动教育、演武小学的电化教育和人民小学的“三园”式学校的经验,努力办好外国学校、音乐学校、体育中专、戏曲舞蹈学校和小学的音乐、舞蹈、美术试验班,办好十二年制市音乐学校。
       至充分利用先进的电教手段,提高教育的直观性、实践性,逐步把电子计算机教育列入必修课,“八·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普及计算机教育,并广泛应用于教育系统的人事、财务、教学等方面的管理。
       至农村教育改革要紧紧围绕“实施科技、教育兴农的发展战略”,使教育的发展目标同农业发展目标紧密衔接,配合“丰收”、“星火”和“燎原”计划的实施,在同安县、集美区建立“教育示范镇”。
       至地方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坚持以培养中级技术人才为目标,挖掘潜力,逐步扩大招生。并采取多形式办班,提高办学整体效益。优化专业结构和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进入全国同类大学先进行列。鹭江职业大学在巩固调整现有专业的同时,扩大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招生名额,试办技艺型专业,集美师专为适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保持稳定千人的规模。电视大学继续办好普通大专班。成人高校朝业余、自考、远距离教育的方向发展。同时,支持在厦门的省、部属院校的发展与提高,充分发挥这些高校的优势为特区建设服务。
       至大力发展以企业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完善全市各类职工培训中心,并有十家企业成为职工教育的示范基地。扩大函授、自考规模,发展成人中专,城乡招收新技术工人必须分别达到高中毕业(或职高、技校)和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实行扫盲补贴制度,城区实现青壮年无文盲,农村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改善教师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至办好师专、师范、教育学院和进修学校,使它在办学条件,规模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
       至扩大师资来源。增加本市师专、师范的招生指标,继续向师范大学输送保送生和委培生,至1997年,培养中师毕业生1500名,师专毕业生1600名,师范本科毕业生700名。同时争取从省外师大、综合性大学分配一批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引进一批中级以上职称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提高师资后备力量的质量,继续办好高师预备班。
       至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要努力达到学历合格要求,至1995年,各类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8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达95%以上、小学、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达90%以上,大专院校大多数专任教师达硕士研究生或大学后进修毕业或结业。为此,要做好输送进修、本专科函授的组织、教学工作,办好培养小学教师的师范大专班,培养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学院大专班。努力为青年教师成才创造条件。培养一批教学科研、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
       至继续实行新教师上岗前和见习期培训制度,根据一年的岗位培训表现和工作实绩,决定转正定级、正式聘用。
       至加强学校对现任教师的管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学校可根据经济实力,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职称聘任(如薪份额由学校从自管经费中支付,离开该校时恢复省市评定之职称);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允许部分教师流动(每年控制在3%以内);对于工作不负责任、不称职的教师可以解聘。
       至着力改善教师生活待遇,创造条件提高教师收入水准,并重点解决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住房问题,通过市府统建、教育部门自筹自建,每年解决城市教工200套住房。
       2.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教育投入。
       至市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拨款确保“三个增长”。
       至发挥县、区、镇办教育的积极性,增加各级对教育投入。
       至继续鼓励、组织人民群众集资办学和港澳台胞、海外侨胞捐资助学,完善并扩充各种教育基金,为社会团体(行业)、企事业单位、私人办学提供优惠政策及各种方便。
       至开拓教育收费渠道:
       试行义务教育保证金制度,在部分学校试行向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的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一定数量的义务教育保证金,待学生受完义务教育之后如数退还。
       征收城市建设教育配套费。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逐步实行收费上学,职业教育的某些热门专业可实行较高收费。
       办学条件较好和教学质量较高的普通高中招收部分自费生。
       在加强办学水平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优质优价”的收费体制,其收费标准随物价指数的变动相应调整。
       至大力发展校办产业,扩大学校创收,增强自我改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扩大生产、提高效益的激励机制,制定引进项目、引进资金,引进技术的奖励办法,扩大校办企业与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学校发挥智力优势,开展有偿服务或开办服务性的经济实体。开办教育书店、教育旅行社、教育信用社、教育基本建设开发公司,建设开办较现代化的商场、宾馆。
       3.加强集美和厦大曾厝安两个教育区的建设。搞好规划,形成规模,向国际化的教育基地方向建设。
       4.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应该始终把握的重心。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遵循教育规律,讲究科学性,多方面,有深度地开展教育科学指导下的教育实践。
       市成立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学术委员会”,统一规划教育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课题的确定要针对厦门教育的实际,具有实践性和指导性。要广泛组织教育科研队伍,形成“教科所至教育学会及各种研究会至广大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共同参与的科研网络。
       教育科研要定课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成果、定经费,抓好落实。
       5.扩大教育的对内对外交流合作。
       与国外友好城市和港台地区进一步建立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组织教育考察团出访考察;组织师生到国外、港台地区进行文艺、体育交流,或请进来或派出去参加各种学校交流活动;输送教师到国外任教;聘请外籍教师到我市任教;接受国外、境外师生到我市参加夏令营和文艺体育交流活动。
       继续做好厦门鹭江职业大学参与的中国至加拿大高中后职业技术教育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在厦门、漳州、泉州三市联合进行教育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三市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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