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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关于在公安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7 生效日期: 2000-09-07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关于在公安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是新形势下促进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建设,更好地发挥公安、武警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公安、武警基层单位的具体体现。它适应了新形势下监管执勤工作的客观规律和要求,对于密切双方关系、加强相互监督、促进队伍建设、确保目标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市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建设,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其他重要目标也要借鉴此办法,在目标单位和武警中队广泛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努力实现共保安全、促进建设、确保稳定的目标,为西部大开发和陕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00年9月7日

  陕西省公安厅、武警陕西省总队关于在公安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的意见
  为确保看守目标安全,促进看守所和武警中队的全面建设,根据公安部《关于转发<安徽山东两省部分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的调查报告>的通知》精神,特拟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安工作、武警部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勤规定》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武警部队领导管理体制、执勤任务范围、兵力使用、执勤设施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针对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担负任务的实际,结合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三项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以下简称“三共”)活动。活动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主,以落实有关监管勤务规定制度为主,坚持共性问题共抓,个性问题分抓,通过共建、共管,进一步密切队所关系,提高双方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文明管理、执勤能力,达到共保安全、促进建设的目的。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在“三共”活动中,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贯穿始终,下功夫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监管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监管民警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监所管理,确保目标安全。

  二、活动内容
  (一)共建。主要是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监管、执勤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培养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高尚的共产主义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公安、武警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大力弘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强法纪观念,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陶冶情操,积极传播文明新风。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学习成才”活动,不断提高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依法文明管理、执勤能力,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四是加强设施建设与管理。按照“周边封闭、报警灵敏、照明配套、联络畅通、监控有效”的标准,搞好监管、执勤设施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五项设施的全面配套,增大目标安全系数。
  (二)共管。所队双方相互帮助、相互提醒,促进各项监管和勤务制度的落实,建立有效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文明管理和执勤能力,提高双方建设水平。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双方依据本系统有关制度和规定,明确职责和责任区分,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正规双方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正规武警中队执勤战备、训练秩序和看守所值班秩序。二是建立监督机制。看守所干警监督武警中队哨兵执勤、中队干部查勤和官兵遵守纪律等情况;武警中队官兵监督看守所干警值班在位、遵章守纪、执行监管有关规定等情况。双方在管理上形成有效的互补网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重大问题向上级领导反映,共同促进制度落实。三是加强联系联防。互通情况信息,完善目标应急方案,明确配合方法,搞好协同训练,提高处置各种情况的能力。
  (三)共保安全。共保安全是共建、共管的必然结果,是“三共”活动的目的。通过共建、共管,形成合力,打牢基础,努力实现无行政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天执勤事故,无严重违纪问题,达到共保安全的目的。

  三、活动方法
  “三共”活动以看守所和武警中队为主体,以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为依托,结合实际,贯穿于双方经常性工作的全过程。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主要建立以下四项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所、队双方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共同分析监管和执勤工作形势,互相通报有关情况,征求双方意见,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联席会议通常由双方领导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公安局或武警支队领导人召集并主持。
  (二)监情分析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监情分析会,主要由看守所向中队介绍在押人员情况,共同分析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研究落实重点在押人员、重点监室的监管和执勤措施。会议一般由看守所主持,双方领导人和驻所检察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安全检查制度。县(市、区)公安局组织着守所和中队联合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主要检查所、队双方安全意识是否牢固;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监管执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监室内和在押人员是否藏有可借其行凶、暴狱、脱逃、破坏、自杀等危险违禁物品;在押人员加戴的手铐、脚镣是否牢固可靠;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检查后要联合进行讲评,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分工负责,及时解决。重大节日或必要时,可随时组织检查。
  (四)双向监督制度。所队双方实行双向监督,保障其他制度措施的落实。监督内容:看守所干警主要监督武警中队是否按规定查哨;哨兵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战士与人犯有无乱拉关系现象;执勤和“三共”活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武警中队主要监督看守所值班干警是否坚守岗位;每天巡查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审人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干警有无违反监管规定的现象;“三共”活动制度是否落实。监督方法:实行“三卡一书”,即双向监督卡、武警中队作风纪律监督卡、监情动态通报卡和执勤隐患通知书。
  (五)联合演练制度。双方除应有各自的预案外,要制定共同的联合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练。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平时,部队组织执勤方案演练时,看守所干警应协同参加,给予指导和配合。

  四、组织领导
  (一)省公安厅和武警总队成立“三共”活动领导小组,省公安厅厅长胡太平任组长,省武警总队总队长王万兴、政委汤秀庭和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乐天任副组长,省武警总队参谋长冯兴平、政治部主任杨海成、后勤部部长陈福江和省公安厅监管处处长党永春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监管处,承办活动的日常事务,省武警总队司令部作战勤务处、政治部组织处派员参加。省“三共”活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订“三共”活动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领导全省看守所、武警中队开展“三共”活动;加强检查指导,把握活动的正确方向;结合执勤工作“三个一遍”,每年对“三共”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总结经验,适时普及推广。
  (二)各地市分别成立“三共”活动领导小组,由地市公安处(局)长任组长,武警支队支队长、政委和公安处(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安处(局)监管科和武警支队机关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的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具体组织领导各县市武警中队与看守所开展“三共”活动;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抓好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三共”活动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讲评;协调解决执勤设施和涉及执勤、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实施“三共”活动的评比与表彰。
  各县市分别成立“三共”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安局主要领导人任组长,看守所所长、指导员(教导员)和武警中队中队长、指导员任副组长,队所双方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的方案和计划,制订实施细则;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具体组织开展“三共”活动;按照“三共”活动的制度和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评比与表彰
  为了促进“三共”活动制度的落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每年由地市“三共”领导小组组织评比、表彰,对“三共”活动先进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省“三共”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同时,要把“三共”活动的评比表彰作为工作总结评比的重要内容,纳入看守所升级达标、武警中队执勤等级评定和“双争”活动之中。结合半年总结,地市公安处(局)与武警支队联合检查一次;结合年度检查考核,省公安厅监管部门和省武警总队司政后机关联合检查。凡“三共”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活动不经常、作用不明显、没有实现共保安全目标的,看守所不能参加当年的升级达标评比,武警中队执勤等级不能评为一级,不能参加先进中队评比。“三共”活动检查验收的标准是:
  1、组织领导有力。县(市、区)公安局领导人对活动高度重视,组织严密;“三共”活动有总体安排,有具体目标,有落实措施。
  2、开展活动经常。“三共”活动制度落实,措施有力,紧密结合监管执勤工作实际,形式多样,方法灵活,坚持经常,成效明显,以执勤和“处突”为中心的各项任务能够圆满完成。
  3、协调配合密切。所、队关系融洽,相互支持配合,职责和责任区分明确,遇到问题相互协商,遇有情况主动协同。
  4、队伍建设过硬。两支队伍政治素质高,精神状态好,爱岗敬业,奉公守法;业务素质强,履行职责好,安全意识强,警惕性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设施基本完善。部队执勤“五项设施”按有关要求逐步配套,做到建设好、管理使用好、维修保养好、使用好;双方工作、生活设施逐步完善,内外环境良好。
  6、实现“三个安全”。全年执勤目标、部队内部和看守所自身安全,达到无执勤事故、无行政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严重违纪问题。

附件:
  1、《双向监督登记卡》式样(略)
  2、《作风纪律监督登记卡》式样(略)
  3、《监情动态通报卡》式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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