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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199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18 生效日期: 2000-02-18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0]21号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199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各区、县及有关部门、高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199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
  王仁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春胜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兼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淮南 市政府办公厅社会处处长
  陈印生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李林彬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主任、副主任分别由陈印生、李林彬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考评工作,电话:7210110转343、349。
  二、考评的时间及内容
  时间:2000年2月22日至2月29日。
  内容:区县政府、高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199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考评方法
  听取区县政府、高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市政府199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抽查一个消防重点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按照考评细则,逐项打分,综合评比;对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考评方法进行抽查。
  由市政府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组成四个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第一组:考评碑林、雁塔、周至、市公用局、市化工局。
  第二组:考评莲湖、临潼、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三组:考评新城、未央、阎良、高陵、市商贸委。
  第四组:考评灞桥、高新区、户县、长安、市工商局。
  四、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考评工作,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考评小组要严格考评标准,认真考核,增强考评的透明度。
  (三)各考评小组要发扬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对待考评,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四)各考评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餐一律从简。
  (五)考评结束后,各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由市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对成绩显著的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200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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