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物价跟踪审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06-10 生效日期: 1989-06-10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8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今年一季度,我市零售物价总指数已达到134.4%,在全省位居第二。粮食价格指数上升尤为突出,一月份为155.2%,二月份162.2%,三月份166.3%。这和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今年物价上涨幅度要明显低于去年很不相称,形势十分严峻。为此,3月29日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对我市物价问题要进行跟踪审计,查清物价上涨原因,给政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物价上涨,提供宏观决策依据。为此,市政府责成市审计局、物价局在市区内对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五类十六种商品进行跟踪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项目
   1、食品类:面粉、大米、菜籽油、猪肉、大白菜。
   2、衣着类:白棉布(规格21X21)、纯毛线。
   3、日用品类:肥皂、洗衣粉、铝锅、火柴、5磅铁花暖水瓶。
   4、医药类、青、链霉素(针剂)、当归。
   5、生产资料类:硝氨。

  二、组织与领导
   物价跟踪审计是项新工作,需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从审计局、物价局、工商局、统计局各抽三人。财委从商业、供销、粮食部门抽五名物价员,组成物价跟踪审计组。具体组织工作由审计局一名局领导负责。

  三、时间及方法:
   这次物价跟踪审计的时间范围为审计期内执行的价格。按大类分成食品类;衣着、日用口类;医药、生产资料类三个审计小组分别进行。审计结束后,要写出审计报告报市政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