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财综[2002]102号
省哈同公路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哈同公路万兴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黑哈同发(2002)30号)收悉。鹤大公路佳木斯至七台河段公路于2002年9月8日通车收费,为便于车辆通行,经研究决定,在鹤大公路与哈同公路交汇路口处设立万兴收费站,该站隶属哈同公路公司佳木斯管理所,其收费管理办法仍按黑交发[1997]136号文件执行,征费标准见附表。
特此批复。 哈同公路万兴出口处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
佳西至万兴 万兴至安庆
19座以下载客车辆
车辆20座至39座载客车辆
车辆40座以上载客车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