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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24 生效日期: 2001-05-24
发布部门: 黑龙江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黑国税发[2001]105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3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省局将统一印制附件中所列各表,请各市、地局须将本地区所需数量于6月5日前报省局(涉外分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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