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执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94-11-07 生效日期: 1994-12-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计[1994]07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及《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转发给你们。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已于1994年9月8日在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由人大常委会以第27号公告公布,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北京市第一部地方统计法规,强化了统计管理手段,严格了统计法律责任,对推动全市统计改革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各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学习,并按《条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使我系统的税务统计工作,更加合理、规范。 附件:
1.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
1994年11月7日
附件: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