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国税二[1995]39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5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5年12月1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5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5年12月1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