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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1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0 生效日期: 2000-11-20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计价格[2000]2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烟叶生产,促进烟叶供求平衡,经研究,2001年烟叶收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1年全国烤烟收购价格总水平基本维持上年水平不变。即全国平均每50公斤350元左右。 
  二、烤烟收购价格的价区划分和各价区中准级收购价格,仍按照上年规定范围和水平执行,不作调整。 
  三、烤烟部分小等级的收购价格,将按照优质优价、合理安排等级差价、促进市场供求平衡的原则,在保证各等级平均收购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具体价格另行下达。 
  四、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另行下达。 
  五、各级物价部门要会同烟草专卖等部门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和以价外补贴等形式变相调整价格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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