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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顺义区一九九九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成本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4-13 生效日期: 1999-01-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发布文号: [1999]京房改办字第039号
顺义区房改办:
  你办《关于顺义区1999年新建住宅楼房成本价售房价格的请示》(顺房改办字(99)第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1999年1月1日起,出售公有住宅楼房取消标准价,一律实行成本价。
  二、同意你区1999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230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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