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朝阳门内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2 生效日期: 2002-08-12
发布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收)字[2002]307号
  东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确定朝阳门内危改小区房改带危改回迁住宅楼价格的函》(东政函[2001]4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你区朝阳门内危改项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函复如下:
  朝阳门内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此价格为危改区居民购买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价格标准。 特此复函。 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