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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资质就位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01 生效日期: 2001-09-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使本市建筑业企业顺利进行资质就位申报工作,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经我委研究,特对申报资质就位的企业作如下通知:
  企业申报材料要按规定要求务必齐全,特别注意应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近三年财务、统计报表;
  4.有职称人员职称证书原件;
  5.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6.代表工程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工程合同;
  7.工程竣工核验单;
  8.市建委核发的质量和安全评估证明;
  9.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命证书;
  10.企业与在职人员(指工程经济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1.企业若增加资本金应出具有效的验资报告和增资后的财务报表;
  12.业绩是分包工程的应提供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上述材料除第八项外,均需申报企业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企业还必须准备以下附件:
  1、非本企业评定的职称人员除要求现企业出具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外,还必须有满足下列两条件之一的原件:①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该人员的调出、下岗或存档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现企业对该人员的'三项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三项保险: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所有有职称人员都必须附其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企业申报资质就位上报材料应提前一周时间预约,,申报预约日期一经确定,不得再自行更改,否则将视为放弃申报(第二批申报企业预约截止时间为二○○一年九月十日)。资料一经企业正式报出,企业不得再做修改或补充。
  资质就位申报期设昼夜值班电话,解答或记录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值班电话:010-63549955-2315(昼)010-63549955-2321或010-63549955-2323(夜)。也可登录北京市建委建管处网站(http://www.bjjg.gov.cn)查询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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