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工作试行一年来,在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从2007年起正式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对考评办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终止执行渝办发(2006)120号文件。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一)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二)市政府各部门公众信息网站。
(三)市级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网站。
每年可根据情况增减考评单位名单。
二、考评原则
(一)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为主线,以服务和便民为主要内容。
(二)月度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
(三)综合评测,分类评比。
三、考评组织
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的考评由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目标考核办)牵头组织。政府网站考评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承担。为规范考评工作,有关单位以网站考评的名义向被考评单位布置工作任务、召集会议或组织培训等,必须经市政府督查室同意。考评工作由月度考评、业务考评和综合考评三部分组成。
(一)月度考评。占总考评分的48%,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根据日常管理工作的考评指标组织考评,每月公布结果和评分明细。
(二)业务考评。占总考评分的27%,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按各单位完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工》和《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对应的考评指标,提交业务考评分。
(三)综合考评。占总考评分的25%。在综合考评中,网站安全事件记录占10%,网站保密事件记录占10%,专家评估占45%,关注度调查占2%,社会监评员考评占33%。
1.网站安全事件记录由市公安网监部门根据考评的评分要求提交,由市政府督查室核计考评分。对认定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网站,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和影响程度予以通报。
2.网站保密事件记录由市保密主管部门根据考评的评分要求提交,由市政府督查室核计考评分。对认定出现责任事故的网站,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和影响程度予以通报。
3.专家评估可由市政府督查室委托有关机构开展。
4.关注度调查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5.社会监评员考评由市政府督查室邀请社会监评员考评。社会监评员由关心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热心市民担任。
(四)分类评比。根据各单位面向社会服务内容的特点和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分政务服务类(以面向社会服务为主或承担较多行政许可事项)、综合类(部分面向社会服务或承担少量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管理类(基本不直接面向社会服务和不承担行政许可事项)三类,并按三类单位设置部分不同的考评指标,分类评比。
四、考评结果公布和奖惩
市政府督查室根据月度考评、业务考评和综合考评结果,按照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包括3个开发区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公众信息网站、市级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网站分类得分排名,分别评选出:
(一)××××年度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二)×××年度重庆市政府部门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三)××××年度重庆市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四)××××年度重庆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先进个人。
考评结果报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表彰,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分类考评排名,并根据网站年度考评总成绩按比例记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分。
五、考评时间安排
(一)每年1-12月实施月度考评和业务考评。根据全市政府网站建设推进情况和工作重点,可调整月度考评、业务考评和综合考评的评分标准。
(二)每年11-12月实施综合考评。
(三)次年年初总结表彰,公布考评结果。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07年度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考评评分标准(略)
2.2007年度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考评范围(略)
3.2007年度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