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修订商业统计“百分制”竞赛方案的通知》等26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4)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09 生效日期: 2002-09-09
发布部门: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深统字[2002]25号

附件2    深圳市贸易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


          (二000年四月十八日制定)


┌────────┬─────────────────────────────┬───┐│ 统计法规   │         规范化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        │           总分                │ 100 │├────────┼─────────────────────────────┼───┤│  企业事业组织│一、组织建设                       │ 10 ││根据任务的需要设│1、机构网络                        │  2 ││立统计机构,或者│  企业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综合统计机构,健全统计网络。  │   ││在有关机构中设置│集团公司要建立公司总部--二级企业--三级企业统计网;    │   ││统计人员,并指定│批发企业建立公司--批发--业务组统计网;零售企业建立    │   ││统计负责人(统计 │公司--商店(商场)--柜组统计网;连锁企业建立企业本部    │   ││法第十九条;特区│--分店--柜组统计网。                   │   ││统计条例第十三 │2、人员设置                        │  3 ││条、第十四条)。 │  (1)企业要有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           │0.5 ││        │  (2)企业要指定统计负责人,并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0.5 ││        │  (3)集团公司或大中型企业的统计机构要配备与统计任务相  │  1 ││        │适应的专职统计人员;小型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   ││        │  (4)企业的其他职能业务部门,如劳动工资、投资、物资、  │  1 ││        │外经、科技等,应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   ││  统计人员  │3、人员素质                        │  3 ││应当坚持实事  │  (1)统计人员必须经过统计业务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  1 ││求是,恪守职  │直接承担填报政府布置调查表的统计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取  │   ││业道德,具备  │得《统计证》,持证上岗。                 │   ││执行统计任务  │  (2)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负责人要掌握统计基本知识  │  1 ││所需要的专业  │及电子计算机知识,熟悉本系统业务。            │   ││知识。统计机  │  (3)集团公司、大中型批发和零售企业的综合统计人员须具  │0.5 ││构应当加强对  │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统计人员的专  │  (4)统计人员要学习本岗位统计方法制度、填表说明,熟悉  │0.5 ││业培训,组织  │商品流转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含义,包括范围、计算口径、计算  │   ││专业学习。   │方法等,做到随问随答无误。                │   ││(统计法第二   │4、业务培训                        │  2 ││十四条;特区  │  (1)企业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级统计人员  │  1 ││统计条例第十  │的业务水平。企业综合统计部门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公司内统计  │   ││五条)。     │人员业务学习,每年组织下属企业统计人员学习交流。     │   ││        │  (2)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学习,有关企业必须  │  1 ││        │派人参加。                        │   │├────────┼─────────────────────────────┼───┤│  企业事业组 │二、原始记录                       │ 20 ││织应当设置原始 │1、类别齐全                        │ 15 ││统计记录(统计  │  (1)商品购进和验收凭证;                │  2 ││法第十九条;特 │  (2)商品销售凭证;                   │  2 ││区统计条例第三 │  (3)商品内部调拨单凭证;                │  1 ││十条)。     │  (4)商品升溢、损耗凭证、商品加工收付凭证,商品变价凭证 │  2 ││  企业事业组 │;                            │   ││        │  (5)代购、代销商品入库及销售凭证;           │  1 ││织统计机构或统 │  (6)商品盘点凭证;                   │  2 ││计负责人的主要 │  (7)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记录;               │  3 ││职责是:    │  (8)其它原始凭证。如:职工人数及构成、工资总额及构成, │  2 ││ (一)……:  │企业基建、物资、外经、科技等与企业统计相关的其它原始凭证。│   ││ (二)……;  │2、标准规范                        │  3 ││ (三)……;并 │                             │   ││会同有关机构或 │  (1)原始记录要制订统一格式,分时间分类别装订成册;各项 │  2 ││者人员建立原始 │指标应有明确具体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指标解释。     │   ││记录制度(统   │  (2)各种原始记录都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算标准单位。   │  1 ││计法第二十二  │3、准确及时                        │  2 ││条;特区统计条 │  原始记录的填报要准确、按时、连续,填写项目要齐全字迹清│   ││例第三十条)。  │晰。                           │   │├────────┼─────────────────────────────┼───┤│  企业事业组 │三、统计台帐                       │ 20 ││织应当设置……、│1、类别齐全                        │ 15 ││统计台帐,…… │  (1)商品流转统计台帐;                 │ 4  ││等管理制度(统  │  (2)建立企业商品流转总值、类值各项指标分月台帐和历史台 │ 3  ││计法第十九条; │帐;                           │   ││特区统计条例第 │  (3)建立企业主要商品购销存数量分月台帐和历史台帐;   │ 2  ││三十条)。    │  (4)建立商品流转对比分析台帐;             │ 1  ││  企业事业组 │  (5)建立企业所属单位总额进度台帐;           │ 1  ││织统计机构或者 │  (6)建立企业经济效益主要指标综合性台帐和历史台帐;   │ 3  ││统计负责人的主 │  (7)其它台帐。                     │ 1  ││要职责是:   │2、统计台帐方式                      │   ││ (一)……;  │  在计算机或帐本上建立统计台帐。             │   ││ (二)……;  │3、标准规范                        │ 3  ││ (三)……,建 │  (1)企业统计台帐必须格式统一,填写项目要齐全,指标齐全 │ 1  ││立健全统计台帐 │、口径一致、查询方便;                  │   ││制度,……(统  │  (2)手工填制台帐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做到书写工整、 │0.5 ││计法第二十二  │字迹清晰;                        │   ││条;特区统计条 │  (3)实施电算化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 │0.5 ││例第三十条)。  │数据查询等磁介质数据保存制度;              │   ││        │  (4)台帐数据与相应的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衔接一致,要按时 │  1 ││        │填写台帐数据。                      │   ││        │4、准确及时                        │  2 ││        │ 统计台帐的填报要准确、按时、连续。           │   │├────────┼─────────────────────────────┼───┤│  企业事业  │四、统计报表                       │ 20 ││组织执行国家  │1、严格执行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报表制度            │ 10 ││统计调查或者  │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统计部门统一规定的报告期结算时 │  5 ││地方统计调查  │间,指标口径和计算方法,且数字准确无误。         │   ││任务,接受地  │  (2)按规定日期、方式(报表或磁盘)及内容上报。      │  3 ││方人民政府统  │  (3)统计报表字迹清晰、工整、盖有公章及有关人员签名。  │  1 ││计机构的指导  │  (4)实行统计报表自动化(统计联网)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计 │  1 ││(统计法第十   │算机应用程序操作系统的要求进行上报,且保留统计报表以备查验│   ││九条)。     │。                            │   ││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报表制度              │  5 ││        │  (1)企业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要建立企业内部(本部、分支机│  2 ││        │构、柜组、其它有关业务部门)的统计报表制度。        │   ││        │  (2)企业内部统计报表制度内容应满足两方面的需要:一要满 │  2 ││        │足上报统计报表的需要:二要满足企业本身管理的需要。    │   ││        │  (3)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在满足上级统计部门需要的基础上, │  1 ││        │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               │   ││        │3、按时提供各种统计报表数据成果              │  5 ││        │  (1)编制企业领导资料手册。               │  3 ││        │  (2)根据主要经济指标,绘制相应的统计图表;       │  1 ││        │  (3)每年要整理或汇编年度统计资料。           │  1 │├────────┼─────────────────────────────┼───┤│  企业事业  │五、统计分析                       │ 10 ││组织统计机构  │1、进度分析                        │  8 ││或者统计负责  │  (1)按年、季、月进行商品流转情况分析;         │  4 ││人的主要职责  │  (2)定期进行企业经济效益分析以及市场预测分析;     │  4 ││是:      │2、专题和综合分析                     │  2 ││ (一)……;  │  (1)不定期进行专题或综合统计分析。           │  1 ││ (二)对本单  │  (2)每年进行一次统计分析评比活动,批发、零售企业要积极 │  1 ││位的计划执行  │参加公司组织的分析评比活动。               │   ││情况进行统计  │                             │   ││分析,实行统  │                             │   ││计监督(统计   │                             │   ││法第二十二   │                             │   ││条)。      │                             │   │├────────┼─────────────────────────────┼───┤│  企业事业组织│六、管理制度                       │ 10 ││应当设置原始统计│1、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  6 ││记录、统计台帐,│  (1)企业统计工作流程图;                │  1 ││建立健全统计资料│  (2)统计报表、原始记录传递、反馈和统计台帐登记、管理制 │  1 ││的审核、交接和档│度;                           │   ││案等管理制度(统 │  (3)报表数据审核和更正制度;              │  1 ││计法第十九条; │  (4)统计资料归档、交流及保密制度;           │0.5 ││特区统计条例第三│  (5)统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0.5 ││十条)。     │  (6)统计分析制度;                   │  1 ││  企业事业组织│  (7)统计工作总结制度。                 │  1 ││的统计资料,由企│2、统计人员管理制度                    │  4 ││业事业组织的统计│  (1)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  1 ││机构或者统计负责│  (2)统计人员奖惩制度;                 │  1 ││人统一管理(统计 │  (3)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相对稳定,基层企业统计人员调 │  1 ││法第十三条;特区│动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单位统计部门并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   ││统计条例第二十九│  (4)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经评定,取得技术职称后, │  1 ││条)。      │享受与其它业务职称的同等待遇。              │   ││  统计机构,统│                             │   ││计人员对统计调查│                             │   ││中知悉的统计对象│                             │   ││的商业秘密,负有│                             │   ││保密义务(统计法 │                             │   ││第 十五条;特区 │                             │   ││统计条例第 条、│                             │   ││第 十六条)。   │                             │   ││  企业事业组 │                             │   ││织,应当依照国家│                             │   ││规定,评定统计人│                             │   ││员的技术职称,保│                             │   ││障有技术职称的统│                             │   ││计人员的稳定性( │                             │   ││统计法二十五条│                             │   ││)。       │                             │   ││  统计机构和统│                             │   ││计人员实行工作责│                             │   ││任制(统计法第八 │                             │   ││条)。      │                             │   │├────────┼─────────────────────────────┼───┤│  国家有计划地│七、统计手段                       │  5 ││加强统计信息处理│1、集团公司、大中型企业必须配备运             │  3 ││、传输技术和数据│用微机处理,储存统计数据;                │   ││库体系的现代化建│2、采用先进的数据传输手段;                │  1 ││设(统计法五条 │3、逐步实现统计自动化网络管理。              │  1 ││;特区统计条例 │                             │   ││第四条)。    │                             │   │├────────┼─────────────────────────────┼───┤│  《全国人民代│八、法制建设                       │  5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认真学习《统计法》                   │  1 ││关于修改<中华人│  (1)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人手一册《统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 │0.5 ││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条例》;                       │   ││的决定》,已由中│  (2)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要熟悉《统计法》和《特区统计条例 │0.5 ││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             │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2、贯彻执行《统计法》                   │  2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1)统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如实上报统计数据,抵制、举 │0.5 ││九次会议于1996年│报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   ││5月15日通过,现 │  (2)督促检查本系统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0.5 ││予公布,自公布之│  (3)要认真配合统计部门组织的执法大检查,完成每年一度的 │  1 ││日起执行(中华人 │执法大检查活动。                     │   ││民共和国主席令,│3、统计登记                        │  2 ││1996年5月15日) │ 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统计登记。              │   ││。       │                             │   ││  国家机关、人│                             │   ││民团体、企业事业│                             │   ││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   ││等统计对象,必须│                             │   ││依照本法和国家规│                             │   ││定如实提供统计资│                             │   ││料,不得虚报、瞒│                             │   ││报、拒报、不得伪│                             │   ││造、篡改(统计法 │                             │   ││第 条;特区统计│                             │   ││条例第 条)。  │                             │   ││  凡在本省行政│                             │   ││区域内的企业法人│                             │   ││、机关、事业单位│                             │   ││和社会团体法人、│                             │   ││个体工商户以及境│                             │   ││外企业常驻代表机│                             │   ││构,均应按本规定│                             │   ││进行统计登记(广 │                             │   ││东省统计单位登记│                             │   ││管理规定第二条) │                             │   ││。       │                             │   │└────────┴─────────────────────────────┴───┘

 

附件3    深圳市旅游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


          (二000年四月十八日制定)


┌─────────┬───────────────────────────┬───┐│  统计法规   │        规范化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         │          总分                │ 100 │├─────────┼───────────────────────────┼───┤│  企业事业组织根│一、组织建设                     │ 10 ││据任务的需要设立统│1、机构网络                      │  2 ││计机构,或者在有关│  企业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综合统计机构、健全统计网络。│   ││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要建立本部门统计机构与各部门(如:财务、客房等)统计网。│   ││,并指定统计负责人│2、人员设置                      │  4 ││(统计法十九条; │  (1)企业要有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         │  1 ││特区统计条例第十 │  (2)企业要指定统计负责人,并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   │  1 ││三条、第十四条)。 │计工作。                       │   ││         │  (3)大中型企业的统计机构要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   │  1 ││         │的专职统计人员;小型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   ││         │  (4)企业的其他职能业务部门,如劳动工资、投资、物资 │  1 ││         │等,应有兼职统计人员。                │   ││         │3、人员素质                      │  2 ││         │  (1)统计人员必须经过统计业务培训,实行先培训后   │0.5 ││         │上岗;直接承担填报政府布置调查表的统计人员,应按规  │   ││  统计人员应当坚│定经考核取得《统计证》,持证上岗。          │   ││持实事求是,恪守职│  (2)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负责人要掌握统计基   │0.5 ││业道德,具备执行统│本知识及电子计算机知识,熟悉本系统业务。       │   ││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  (3)企业综合统计人员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0.5 ││知识。统计机构应当│  (4)统计人员要学习本岗位统计方法制度、填表说明,  │0.5 ││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熟悉旅游统计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含义、包括范围、计算口  │   ││业培训,组织专业 │径、计算方法等,做到随问随答无误。          │   ││学习(统计法第   │4、业务培训                      │  2 ││二十四条;特区  │  (1)企业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级统计人 │  1 ││统计条例第十五  │员的业务水平。企业综合统计部门每季定期组织一次统计人员│   ││条)。       │业务学习,每年组织下属企业统计人员学习交流。     │   ││         │  (2)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学习,有关企业必 │  1 ││         │须派人参加。                     │   │├─────────┼───────────────────────────┼───┤│  企业事业组织 │ 二、原始记录                    │ 20 ││应当设置原始统计 │ 1、类别齐全                     │ 12 ││记录(统计法第十  │ (1)旅客住宿登记凭证:                │  3 ││九条;特区统计条 │ (2)组团、接团基本情况凭证;             │  1 ││例第 三十条)。   │ (3)旅游商品销售凭证;                │  1 ││         │ (4)餐饮部销售凭证;                 │  1 ││  企业事业组织 │ (5)各项服务收支凭证;                │  2 ││统计机构或统计负 │ (6)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记录;              │  2 ││责人的主要职责  │ (7)其它原始凭证;如:职工人数及构成、工资总额及   │  2 ││是:       │构成,企业基建、物资等与企业统计相关的其它原始凭证。 │   ││ (一)……;   │2、标准规范                      │  4 ││ (二)……;   │  (1)原始记录要制订统一格式,分时间分类别装订成册; │  2 ││ (三)……;并会 │各项指标应有明确具体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指标解释。 │   ││ 同有关机构或者人│  (2)各种原始记录都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算标准单位。 │  2 ││ 员建立原始记录制│3、准确及时                      │  4 ││ 度 (统计法第二 │  原始记录的填报要准确、按时、连续,填写项目要齐全 │   ││ 十二条;特区统计│字迹清晰。                      │   ││ 各例第三十条)。 │                           │   │├─────────┼───────────────────────────┼───┤│企业事业组织应当 │三、统计台帐                     │ 20 ││设置……、统计台 │1、类别齐全                      │ 15 ││帐,……等管理制 │  (1)客房接待旅客分月统计台帐和历史统计台帐;    │  4 ││度(统计法第十九  │  (2)旅客分国别统计分月台帐和历史台帐;       │  3 ││条;特区统计条例 │  (3)旅客分析对比台帐;               │  2 ││第 三十条)。    │  (4)企业财务主要指标综合性台帐和历史台帐:     │  4 ││         │  (5)其它统计台帐                  │  2 ││         │2、统计台帐方式                    │   ││企业事业组织统计 │  在计算机或帐本上建立统计台帐。          │   ││机构或者统计负责 │3、标准规范                      │  3 ││人的主要职责是: │  (1)企业统计台帐必须格式统一,填写项目要齐全,指  │  1 ││ (一)……;   │标齐全、口径一致、查询方便;             │   ││ (二)……;   │  (2)手工填制台帐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做到书写  │  1 ││ (三)……,建立 │工整、字迹清晰;                   │   ││健全统计台帐制  │  (3)实施电算化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数据备份、数据  │0.5 ││度,……(统计法  │恢复和数据查询等磁介质数据保存制度;         │   ││第 二十二条;特区 │  (4)台帐数据与相应的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衔接一致,  │0.5 ││统计条例第三十  │要按时填写台帐数据。                 │   ││条)。       │4、准确及时                      │  2 ││         │  统计台帐的填写要准确、按时、连续。        │   │├─────────┼───────────────────────────┼───┤│企业事业组织执行 │四、统计报表                     │ 20 ││国家统计调查或者 │1、严格执行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报表制度          │ 10 ││地方统计调查任  │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统计部门统一规定的报告时间 │  5 ││务,接受地方人民 │,指标口径和计算方法,且数字准确无误。        │   ││政府统计机构的指 │  (2)按规定日期、方式(报表或磁盘)及内容上报。    │  3 ││导(统计法第十九  │  (3)统计报表字迹清晰、工整、盖有公章及有关人员签名 │  1 ││条)。       │。                          │   ││         │  (4)实行统计报表自动化(统计联网)的单位,必须严格按 │  1 ││         │照计算机应用程序操作系统的要求进行上报。且保留统计报表│   ││         │以备查验。                      │   ││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报表制度            │  5 ││         │  (1)企业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要建立企业内部(综合统计│  2 ││         │机构、其它有关业务部门)的统计报表制度。        │   ││         │  (2)企业内部统计报表制度内容应满足两方面的需要:一 │  2 ││         │要满足上报统计报表的需要:二要满足企业本身管理的需要。│   ││         │  (3)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在满足上级统计部门需要的基础 │  1 ││         │上,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           │   ││         │3、按时提供各种统计报表数据成果            │  5 ││         │  (1)编制企业领导资料手册:             │  3 ││         │  (2)根据主要经济指标,绘制相应统计图表;      │  1 ││         │  (3)每年要整理或汇编年度统计资料。         │  1 │├─────────┼───────────────────────────┼───┤│企业事业组织统计 │五、统计分析                     │ 10 ││机构或者统计负责 │1、 进度分析                     │  8 ││人的主要职责是: │  (1)按年、季、月进行接待游客情况分析;       │  4 ││ (一)……;(二) │  (2)定期进行企业经济效益分析以及市场预测分析:   │  4 ││对本单位的计划执 │2、专题和综合分析                   │  2 ││行情况进行统计分 │  (1)不定期进行专题或综合统计分析。         │  1 ││析,实行统计监督 │  (2)每年进行一次统计分析评比活动。         │  1 ││(统计法第二十二  │                           │   ││条)。       │                           │   │├─────────┼───────────────────────────┼───┤│  企业事业组织应│六、管理制度                     │ 10 ││当设置原始统计记录│1、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  6 ││、统计台帐,建立健│  (1)企业统计工作流程图;              │  1 ││全统计资料的审核、│  (2)统计报表、原始记录传递、反馈和统计台帐登记、管 │  1 ││交接和档案等管理 │理制度;                       │   ││制度(统计法第十九 │  (3)报表数据审核和更正制度;            │  1 ││条;特区统计条例 │  (4)统计资料归档、交流及保密制度;         │0.5 ││第 三十条)。    │  (5)统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0.5 ││  企业事业组织 │  (6)统计分析制度;                 │  1 ││的统计资料,由企业│  (7)统计工作总结制度。               │  1 ││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2、统计人员管理制度                  │  4 ││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  (1)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  1 ││管理(统计法第十三 │  (2)统计人员奖惩制度;               │  1 ││条;特区统计条例第│  (3)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相对稳定,基层企业统计人 │  1 ││二十九条)。    │员调动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单位统计部门并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   ││  统计机构、统计│离岗。                        │   ││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  (4)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经评定,取得技术职称 │  1 ││悉的统计对象的商业│后,享受与其它业务职称的同等待遇。          │   ││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统计法十五条; │                           │   ││特区统计条例第 条│                           │   ││、第 十六条)。   │                           │   ││  企业事业组织,│                           │   ││应当依照国家规定,│                           │   ││评定统计人员的技 │                           │   ││术职称,保障有技 │                           │   ││术职称的统计人员 │                           │   ││的稳定性(统计法  │                           │   ││第 二十五条)。   │                           │   ││  统计机构和统 │                           │   ││计人员实行工作责 │                           │   ││任制(统计法第八  │                           │   ││条;特区统计条例 │                           │   ││)。        │                           │   │├─────────┼───────────────────────────┼───┤│  国家有计划地 │七、统计手段                     │  5 ││加强统计信息处理 │1、大中型企业必须配备运用微机处理、储存统计数据;小型 │  3 ││、传输技术和数据 │企业逐步实现运用微机处理、储存统计数据;       │   ││库体系的现代化建 │2、采用先进的数据传输手段;              │  1 ││设(统计法五条; │3、逐步实现统计自动化网络管理。            │  1 ││特区统计条例第四 │                           │   ││条)。       │                           │   │├─────────┼───────────────────────────┼───┤│  《全国人民代表│八、法制建设                     │  5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1、认真学习《统计法》                 │  1 ││修改<中华人民共 │  (1)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人手一册《统计法》和《深圳经济 │0.5 ││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特区统计条例》;                   │   ││》,已由中华人民共│  (2)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要熟悉《统计法》和《特区统计 │0.5 ││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条例》,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         │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贯彻执行《统计法》                 │  2 ││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  (1)统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如实上报统计数据,抵制 │0.5 ││年5月15日通过,现 │、举报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   ││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2)督促检查本单位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0.5 ││起执行(中华人民共 │  (3)要认真配合统计部门组织的执法大检查,完成每年一 │  1 ││和国主席令,1996年│度的执法大检查活动。                 │   ││5月15日)。    │3、统计登记                      │  2 ││  国家机关、人民│  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统计登记。           │   ││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   ││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                           │   ││对象,必须依照本法│                           │   ││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                           │   ││统计资料,不得虚报│                           │   ││、瞒报、拒报、不得│                           │   ││伪造、篡改(统计法 │                           │   ││第 条;特区统计条│                           │   ││例第 条)。    │                           │   ││  凡在本省行政区│                           │   ││域内的企业法人、机│                           │   ││关、事业单位和社会│                           │   ││团体法人、个体工商│                           │   ││户以及境外企业常驻│                           │   ││代表机构,均应按本│                           │   ││规定进行统计登记( │                           │   ││广东省统计单位登 │                           │   ││记管理规定第二条) │                           │   ││。        │                           │   │└─────────┴───────────────────────────┴───┘

 

附件4     深圳市建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登记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得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根据深统信通[1996]93号文件,凡申报“建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的企业,需向市建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成立“规范化”领导小组文件;
  2.开展“规划化”工作总结;
  3.企业统计综合管理制度:
  4.统计工作流程图;
  5.已填写“自评分”的验收登记表;
  6.申请验收的报告。
  验收结果分为:69分以下为不合格,7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情况表

┌──────────────┬───────────────┬────┐│企业名称          │电话             │    │├──────────────┼───────────────┼────┤│企业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    │├──────────────┼───────────────┼────┤│企业建立时间        │所有制性质          │    │├──────────────┼───────────────┼────┤│企业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           │    │├──────────────┼───────────────┼────┤│企业规模          │企业等级           │    │├──────────────┼───────────────┼────┤│200 年建筑业总值(万元)   │上年建筑业总产值(万元)    │    │├──────────────┼───────────────┼────┤│200 利润总额(万元)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200 年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200 年年末职工人数(人)   │200 年全年平均人数(人)    │    │├──────────────┼───────────────┼────┤│              │               │    │└──────────────┴───────────────┴────┘

  市验收小组意见:

                             200 年 月 日

        深圳市建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登记表

┌─┬────────┬───┬─────────────────────┬─┬──┐│内│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自│验收││容│        │ 100 │                     │评│得分││ │        │   │                     │分│  │├─┼────────┼───┼─────────────────────┼─┼──┤│一│(一)--(五)   │ 15 │                     │ │  │├─┼────────┼───┼─────────────────────┼─┼──┤│ │(一)领导小组  │ 5  │由企业领导、人事、财务、工程、统计等组成的│ │  ││ │        │   │“规范化”领导小组;           │ │  ││企├────────┼─┬─┼─────────────────────┼─┼──┤│业│(二)领导职责  │ 3│ 2│1、企业领导关心、重视统计工作,有一名企业 │ │  ││对│        │ │ │领导主管统计工作;            │ │  ││统│        │ │ │2、履行《统计法》规定的领导责任,保证统计 │ │  ││计│        │ │ │人员独立行使其合法职权;         │ │  ││工│        │ ├─┼─────────────────────┼─┼──┤│作│        │ │ 1│3、吸收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会议 │ │  ││的│        │ │ │,注意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  │ │  ││领├────────┼─┼─┼─────────────────────┼─┼──┤│导│(三)重视统计  │3 │2 │4、企业各级领导重视统计工作,为统计人员开 │ │  ││ │        │ │ │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 │  ││ │        │ │ ├─────────────────────┤ │  ││ │        │ │ │5、关心统计人员,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   │ │  ││ │        │ ├─┼─────────────────────┤ │  ││ │        │ │1 │6、调动统计人员事先经统计负责人同意,并办 │ │  ││ │        │ │ │好移交手续;               │ │  ││ ├────────┼─┴─┼─────────────────────┼─┼──┤│ │(四)运用统计  │ 2  │7、企业领导了解本企业的主要统计指标的计算 │ │  ││ │        │   │方法,重视统计分析;           │ │  ││ ├────────┼───┼─────────────────────┼─┼──┤│ │(五)带头执法  │ 2  │8、企业领导带头宣传和执行《统计法》;   │ │  │├─┼────────┼───┼─────────────────────┼─┼──┤│二│(一)--(五)   │ 15 │                     │ │  │├─┼────────┼───┼─────────────────────┼─┼──┤│ │(一)统计机构  │ 6  │9、建立公司、施工队(分公司、厂)、班组一级 │ │  ││ │设置和人员配备 │   │统计网;                 │ │  ││ │        │   │10、大型企业建立独立的综合统计机构,配备2 │ │  ││组│        │   │-5人,中型企业配备1-3人;         │ │  ││织│        │   │11、小型企业配备1-2人专职统计人员;    │ │  ││建│        │   │12、施工队(分公司等)设专职或兼职专业统计;│ │  ││设│        │   │13、班组配备兼职记录员;         │ │  ││及├────────┼───┼─────────────────────┼─┼──┤│业│(二)统计负责人 │ 3  │14、企业有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     │ │  ││务│        │   │15、指定一名统计负责人,组织协调本单位统计│ │  ││建│        │   │工作;                  │ │  ││设├────────┼───┼─────────────────────┼─┼──┤│ │(三)学习活动  │ 2  │16、综合统计部门每年组织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 │  ││ │        │   │;                    │ │  ││ ├────────┼───┼─────────────────────┼─┼──┤│ │(四)统计人员业 │ 2  │17、每年组织学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 │  ││ │务知识水平及培训│   │和统计工作方针政策;           │ │  ││ │计划      │   │18、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习本岗位统│ │  ││ │        │   │计方法制度;               │ │  ││ │        │   │19、每年有统计人员培训计划;       │ │  ││ ├────────┼───┼─────────────────────┼─┼──┤│ │(五)统计负责人 │ 2  │20、熟悉统计过程的调查、整理、分析的方法;│ │  ││ │要熟练掌握统计 │   │21、能掌握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组织完成统计│ │  ││ │        │   │工作任务,熟悉主要统计指标的数据来源和计算│ │  ││ │        │   │方法;                  │ │  │├─┼────────┼───┼─────────────────────┼─┼──┤│三│(一)--(四)   │ 16  │                     │ │  │├─┼────────┼───┼─────────────────────┼─┼──┤│ │(一)工程方面  │ 6  │22、工程合同(含分包合同),单位工程月结算单│ │  ││ │        │   │;                    │ │  ││ │        │   │23、开工、竣工报告;           │ │  ││ │        │   │24、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 │  ││ │        │   │;                    │ │  ││ │        │   │25、材料出入库单,机械设备利用情况表;  │ │  ││ │        │   │26、伤亡事故报告;            │ │  ││ ├────────┼───┼─────────────────────┼─┼──┤│ │(二)财务方面  │ 2  │27、各种资金(现金、基金、津贴、奖金等)周转│ │  ││ │        │   │按项记录;                │ │  ││原│        │   │28、各种费用支出消耗、分配、分摊按细项记录│ │  ││始│        │   │;                    │ │  ││记├────────┼───┼─────────────────────┼─┼──┤│录│(三)人事方面  │ 2  │29、各类职工调出调入、分类考勤按项记录,固│ │  ││ │        │   │定职工花名册,月工资表:         │ │  ││ ├────────┼───┼─────────────────────┼─┼──┤│ │(四)管理方面  │ 6  │30、原始记录统一管理,统一指标、编号,有 │ │  ││ │        │   │使用说明;                │ │  ││ │        │   │31、制定原始记录综合管理制度;      │ │  ││ │        │   │32、各项指标均有明确具体的口径范围,计算 │ │  ││ │        │   │方法规定和指标解释;           │ │  ││ │        │   │33、适合统计、会计、业务三种核算需要,内 │ │  ││ │        │   │容完整,数字统一,有明确的传递时期、报出 │ │  ││ │        │   │时间、系统流程图;            │ │  ││ │        │   │34、记录传递及时,字迹清楚,连续不缺不漏;│ │  │├─┼────────┼───┼─────────────────────┼─┼──┤│四│ (一)--(四)  │ 14 │                     │ │  │├─┼────────┼───┼─────────────────────┼─┼──┤│ │(一)公司、施  │ 5  │35、建立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各项指标,综 │ │  ││ │工队(厂)台帐  │   │合性的进度和历史资料台帐;        │ │  ││统│        │   │36、各业务科室按专业系统建立本专业各项指 │ │  ││计│        │   │标的统计台帐和综合性历史台帐;      │ │  ││台├────────┼───┼─────────────────────┼─┼──┤│帐│(二)工程项目  │ 3  │37、各工程建立工程进度台帐,物料消耗、设 │ │  ││ │台帐      │   │备利用等台帐;              │ │  ││ ├────────┼───┼─────────────────────┼─┼──┤│ │(三)专业台帐  │ 3  │38、建立所属专业的数据台帐;       │ │  ││ ├────────┼───┼─────────────────────┼─┼──┤│ │(四)记录统计  │ 3  │39、台帐及时登录,不间断、不遗漏、字迹清 │ │  ││ │台帐      │   │晰、指标完整;              │ │  ││ │        │   │40、台帐数字与施工队(分公司、厂)、仓库  │ │  ││ │        │   │等有关部门汇总数字吻合;         │ │  │├─┼────────┼───┼─────────────────────┼─┼──┤│五│(一)--(六)   │ 15 │                     │ │  │├─┼────────┼───┼─────────────────────┼─┼──┤│ │(一)岗位责任  │ 3  │41、建立企业各级专兼职统计、记录人员的岗 │ │  ││ │制       │   │位责任制;                │ │  ││统│        │   │42、建立统计人员综合管理制度;      │ │  ││计├────────┼───┼─────────────────────┼─┼──┤│管│(二)管理制度  │ 3  │43、建立企业统计综合管理制度;      │ │  ││理│        │   │44、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 │ │  ││制│        │   │制度;                  │ │  ││度│        │   │45、建立数字管理制度和数字质量检查制度; │ │  ││ ├────────┼───┼─────────────────────┼─┼──┤│ │(三)工作细则  │ 2  │47、建立统计分析工作;          │ │  ││ │        │   │48、建立统计数字传递、反馈和储存工作;  │ │  ││ ├────────┼───┼─────────────────────┼─┼──┤│ │(四)统计工作  │ 2  │49、明确公司统计工作流程;        │ │  ││ │流程图     │   │                     │ │  ││ ├────────┼───┼─────────────────────┼─┼──┤│ │(五)指标体系  │ 2  │50、建立公司完整的统计指标体系;     │ │  ││ │        │   │51、建立逐级分解落实计划指标和考核相关指标│ │  ││ │        │   │体系;                  │ │  ││ │        │   │                     │ │  ││ ├────────┼───┼─────────────────────┼─┼──┤│ │(六)评比制度  │ 3  │52、年有统计工作总结评比制度并与经济责任制│ │  ││ │        │   │挂钩;                  │ │  ││ │        │   │53、半年有初评,每月有统计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  ││ │        │   │记录;                  │ │  │├─┼────────┼───┼─────────────────────┼─┼──┤│六│(一)-(五)    │ 20 │                     │ │  │├─┼────────┼───┼─────────────────────┼─┼──┤│ │(一)全面、准  │ 5  │54、认真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指标口径和│ │  ││ │确、及时完成统 │   │计算方法,数字准确无误;         │ │  ││ │计任务     │   │55、按规定日期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 │  ││ │        │   │56、统计报表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  │ │  ││ ├────────┼───┼─────────────────────┼─┼──┤│ │(二)资料汇编  │ 3  │57、有年、季、月度综合汇总统计资料和有关专│ │  ││ │        │   │题统计资料;               │ │  ││ ├────────┼───┼─────────────────────┼─┼──┤│ │(三)定期公布  │ 3  │58、开展劳动竞赛、定期公布公司、各业务科室│ │  ││统│统计图表    │   │、施工队(分公司厂、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图表│ │  ││计│        │   │;                    │ │  ││成├────────┼───┼─────────────────────┼─┼──┤│果│(四)统计分析  │ 7  │59、公司、施工队(厂、场)按年、季、月进行计│ │  ││ │        │   │划完成情况分析或专题分析,其中有经济效益的│ │  ││ │        │   │综合分析,或同类行业对比分析;      │ │  ││ │        │   │60、各业务科室每季进行一次预测分析;   │ │  ││ │        │   │61、公司计划统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预测分析│ │  ││ │        │   │;                    │ │  ││ │        │   │62、年终进行统计分析讲评活动;      │ │  ││ ├────────┼───┼─────────────────────┼─┼──┤│ │(五)建立综合  │ 2  │63、建立企业各项指标数据分类档案;    │ │  ││ │性统计信息中心 │   │64、建立企业内部交换、反馈资料、互相交流 │ │  ││ │        │   │制度;                  │ │  ││ │        │   │65、组织上形成上下左右完整的信息工作网络,│ │  ││ │        │   │有明确的联系方法;            │ │  │├─┼────────┼───┼─────────────────────┼─┼──┤│七│        │ 10 │                     │ │  │├─┼────────┼───┼─────────────────────┤ │  ││统│统计手段现代化 │ 5  │66、大中型企业配备微机,其他企业也要有一 │ │  ││计│        │   │定的计算手段并逐步配备微机,运用于统计  │ │  ││手│        │   │资料的计算、传输、储存和分析。      │ │  ││段│        │   │                     │ │  │└─┴────────┴───┴─────────────────────┴─┴──┘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0年7月6日 深统信通[2000]82号)

各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集团(总)公司及驻深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于今年6月1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细则》),这是我国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发展统计事业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国统计事业的发展和统计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统计法实施细则》,是当前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统计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活动。各级统计部门开展学习宣传《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活动,要对涉及统计活动的各个单位、组织和人员进行宣传。首先,要对各级管统计用统计的领导干部进行宣传,使他们了解依法领导、组织、监督统计工作是应尽的职责,如果以任何形式干扰统计工作都将以身试法。其次,各级统计人员要带头学习和模范遵守《统计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积极抵制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再次,还要对全体统计调查对象和各种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宣传,使他们懂得依法统计是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履行的义务,违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统计法实施细则》。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以这次修改《统计法实施细则》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7月下旬要逐级召开贯彻实施动员大会,传达全国、全省、全市宣传贯彻《统计法实施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实施的措施,并做好宣传材料的订购和发放工作。二是8月份要商请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一次全市性的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各级统计部门可以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街头咨询、知识竞赛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9月份组织召开有关法律专家和统计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反馈修订后《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广泛听取各位专家对修改深圳地方统计法规和制定有关统计规章的意见,努力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活动推向高潮。




  二、依《统计法实施细则》来管理统计活动,全面推进统计执法责任制工作。
  (一)以实行统计执法责任制来推动依法治统计。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统计执法责任制,必须以广大统计人员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为基础,不管是哪一级统计部门、哪一个统计岗位,都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依法从事统计活动。一方面,要落实单位“一把手”或主管领导是统计执法责任人的原则,领导和督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另一方面,要按照统计法法规的规定列出本部门的职责,把统计执法责任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统计岗位和每一个统计人员。从而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各级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推动统计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市、区各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建立以本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抓紧建立健全包括《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统计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制度》、《统计行政执法考核制度》、《统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一整套行政管理机制,实现对行政机关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三、紧密配合《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
  (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各级统计部门要对近一年来统计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统计执法检查可采取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市统计局将配合今年统计年报工作开展执法重点检查。要欢迎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对揭发、检举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要按《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奖励。对那些置统计法律规定于不顾,置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作案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发现一个就查处一个,绝不姑息手软,对有关典型案件要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予以曝光。
  (二)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市、区各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高度重视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和统计执法队伍的建设,使统计法制机构的设置和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法制工作相适应。制机构的设置和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法制机构的设置和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法制工作相适应。制工作相适应。此外,今年底或明年初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重点解决统计执法人员中懂统计不懂法律的问题,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统计法制队伍,以适应全面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四、以贯彻实施《统计法实施细则》为契机,抓紧做好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配套工作。
  (一)抓紧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制定工作。市统计局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贯彻实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快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的步伐,力争明年下半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修改。要建立与《统计法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统计规章,按照市立法项目计划在两三年内要完成《深圳市涉外统计调查管理办法》、《深圳市统计信息管理办法》、《深圳市民间统计管理办法》等调研和起草工作,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积极做好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市、区各统计部门要按照《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清理现行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对凡与《统计法实施细则》相抵触的,都要及时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清理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




  五、宣传贯彻《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活动,要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工作。
  (一)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宣传贯彻《统计法实施细则》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级统计部门要将宣传贯彻《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情况,于今年9月底前书面上报市统计局(法规处),以便汇总上报国家和省统计局。
  (二)根据省政府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的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于今年12月底前书面上报市统计局(法规处),以便汇总上报省统计局。
  (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市、区统计部门各统计机构要将清理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汇总后,于今年年底前书面上报市统计局(法规处),以便汇总上报市政府。

        深圳市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普查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000年10月25日 深统信通[2000]113号)

各区统计局、档案局:
  现将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普查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0]7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普查工作情况,加强对普查工作档案的管理,做好普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使普查工作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关于印发《普查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0年9月17日 国统字[200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档案局:
  现将《普查工作档案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查工作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档案的管理,确保普查工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普查工作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普查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普查工作档案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部门承办的各项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实物凭证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个人都有保护普查工作档案的义务。凡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条  
 普查工作档案的管理,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实行分级管理;普查机构负责收集归档。省以下各级统计机关和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档案业务上受上级统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文件类
  1.各级党政机关有关普查工作的命令、决定及批复;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题词;
  2.各级普查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计划、简报、会议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提纲、总结;
  3.普查办法、普查方案、普查细则及重要的修改稿;
  4.普查公报;
  5.各级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6.接待外宾的日程安排、谈话记录及出国考察报告;
  7.普查文件汇编。
  (二)资料、表册类
  1.普查登记表样表、手工汇总表、机器汇总表、普查汇总资料(含计算机软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电子文件材料),填表说明及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等;
  2.行政区划代码本,地址编码本;
  3.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录入人员的培训教材;
  4.内部编印和公开出版的普查资料、普查分析报告及汇编;
  5.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和报纸杂志发表的有关社论、评论和报道等。
  (三)音像、实物类
  1.普查工作中及普查会议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电影片、电视片、幻灯片及整理汇编的相册、画册;
  2.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普查标志、调查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资料袋、软包装袋,普查机构印章等。
  (四)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






    第六条  
 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一)各级普查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含正本、定稿)须将原件归档。
  (二)翻译为少数民族文字的普查文件材料应将原文及正文一同归档。
  (三)普查文件材料应一式两套归档,其中含原件的一套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另一套存同级统计部门。
  (四)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须保证齐全完整,做到不漏、不缺、不损。
  (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参照《普查工作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和有关档案的归档整理要求,划分保管期限,统一整理归档并编制目录(附软盘),做到规范整洁;照片、声像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规定和标准整理归档;实物凭证应造册并填写说明。






    第七条  
 原始普查登记表的归档范围、要求和保管期限,在普查开始时,山国家普查领导机构与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协商作出具体规定,由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地(市)、县普查机构应在普查工作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归档整理完毕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机关档案部门或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中央和省(区、市)普查办公室应在普查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将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移交,移交时由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按照本规定第 条、第 条的要求检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各级统计机关档案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将到进馆年限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自普查开始,应建立普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应建立与普查工作档案需要相适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普查工作档案的整理以及购置必要设施等所需的开支。






    第十一条  
 普查工作档案管理有关机构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加强对普查工作档案的保密管理。属于国家秘密的普查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禁对外提供。






    关联法规    

    第十二条  
 凡违反本规定造成普查工作档案丢失、损坏,或不按规定归档、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者,或泄露普查工作档案秘密者,按照有关法规查处。






    第十三条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其它部门组织或承办的普查以及国家统计局组织进行的跨年度的各项重大统计调查(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及其他一次性调查等),其形成档案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普查工作档案保管期限表


 
  1.党政机关有关普查工作的命令、决定及批复                  永久  2.党政领导同志的讲话、题词                         永久  3.重要普查工作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会议通知、名单、日程、会议纪要      永久  4.普查工作重要的通知、请示、批复、报告、汇报提纲、工作总结         永久  5.普查办法和普查方案及其重要的修改稿                    永久  6.普查公报                                 永久  7.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                   永久  8.普查登记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永久  9.普查手工汇总表、机器汇总表、普查汇总资料(含计算机软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电    子文件材料及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                      永久  10.普查细则及其重要的修改稿                         长期  11.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录入人员的教材              长期  12.行政区划代码本、地址编码本                        永久  13.内部编印和公开出版的普查文件资料汇编,分析报告及其汇编本         长期  14.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长期  15.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                           长期  16.普查工作和会议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电影片、电视片、幻灯片、画册、相册  长期  17.普查标志、调查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普查机构印章  长期  18.普查工作简报、会议讨论文件、参阅文件、工作计划、代表发言、会议记录    短期  19.接待外宾的日程安排、谈话记录及出国考察报告等               短期  20.报刊发表的有关普查工作的社论、评论、报道剪贴               短期  21.普查工作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长期

  注:本表中所标“永久”保存的档案指本级党政领导机关和普查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非本级制发的文件材料可作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