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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南宁市“两会”、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3 生效日期: 2007-02-03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南安委[20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南宁市“两会”、和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春节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稳定,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对南宁市“两会”、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今年元旦以来,我市道路交通、建筑、非法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1月份全市各类事故总量同比上升幅度超过10%,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十分突出,给人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问题。目前正值节前,人员、交通流量增大,生产销售也进入全年最旺盛时间,安全监管难度加大;春节期间各种活动繁多,这个时期人们往往放松安全警惕,是事故易发时段;每年的“两会”是我市、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意义重大。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南宁市“两会”、2007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克服消极畏难情绪,以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作风,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负责制,把做好南宁市“两会”、2007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安排部署,并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南宁市“两会”、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及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运输安全。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关部门和县、乡政府要切实加强水上交通监管,加强码头、渡口巡查和船泊管理,杜绝违章超载行船及“三无船舶”参与营运的现象发生。
  二是要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居民住宅楼、“三合一”建筑、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在春节、“两会”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凡未通过消防验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单位,一律不得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活动,严防人群拥堵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每年春节期间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不断上升。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管理,各烟花爆竹产区必须落实向每个生产企业派驻安监员制度,紧紧盯住烟花爆竹生产的全过程,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行为,严禁烟花爆竹摆卖一条街和集中贸易的行为,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教育活动,严防事故发生。同时,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
  四是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旅游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治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确保节日期间旅游人员的安全。
  五是要加强对煤矿及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煤矿方面,有煤炭生产的县(区)必须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防止煤矿生产企业在停产整顿期间以整代产或私自组织生产,督促企业做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防范瓦斯和透水事故。要加强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井,严防已关闭取缔的矿山死灰复燃。非煤矿山方面,各矿山企业要对矿井、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加紧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避免发生伤亡事故。特别是对一时未能彻底整改的病、险尾矿库,要落实监管责任人,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要通过强化管理,严防透水淹井、冒顶、炮烟中毒、尾矿库垮坝和火工品事故的发生。
  六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点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七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城乡清洁工程,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特别是对不报建、无施工资质的私房建设要严格监管,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不能恢复施工。
  八是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各类企业、宾馆的锅炉、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监管,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是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保证绝对安全的高危企业实施停产(业)检修,实行全天候监管。对普查掌握的重大危险源,要强化监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强对临近山坡的厂房、建筑工地工棚、公路及矿山、尾矿库等单位及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控,采取措施严防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
  十是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旅游景点、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南宁市“两会”、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确保南宁市“两会”、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在接到此通知后,要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和所属各基层单位,并狠抓落实。为确保全国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请各县(区)、各部门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2007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530735 传真:5512925。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0七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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