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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5 生效日期: 2007-03-25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明电[2007]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3月24日11时59分,白城市华金纸业有限公司芦苇垛发生火灾,12时05分,辖区白城市青年南大街消防中队到达火灾现场,现场无人员被困,火势在当时强风条件下燃烧猛烈并迅速向临近芦苇垛蔓延,起火区域先后有大小31个堆垛不同程度起火。白城市委书记岳清友、市长房俐等领导相继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迅速启动《白城市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调集供水、供电、卫生、气象、市政、交警、武警部分人员到场协助灭火救援。共调集消防车辆40台,铲车、挖沟机、洒水车23台,消防、武警、公安和干部职工1000余人参加灭火。目前,火势得到有效控制并渐趋扑灭,火灾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核定中。
  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副主任聂文权,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申学,副省长李锦斌,省政府秘书长、应急办主任刘润璞等领导同志相继作出批示和指示。李锦斌副省长、王甫轶副秘书长率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等有关部门同志赶赴现场,指导灭火工作。
  当前我省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险,针对全省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坚决消除麻痹松懈思想
  根据省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我省去年冬季气温异常偏高,降水较少,地表干燥,春季大风日数较多,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各级政府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第一时间到场指挥,协调、调动一切社会可用力量,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加强巡视,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省政府决定,成立由省安监局、教育厅、文化厅、卫生厅、林业厅、消防局人员组成的两个春防工作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省防安委《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各地区春季防火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春季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情况,重大火灾隐患确立、挂牌和督办等情况。检查结束后,省政府将就督查结果向全省通报。
  三、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切实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农村火灾特点,督促各项春季防火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强农村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风为令”,6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要组织领导干部深入乡镇、村屯,包片检查,对柴草堆垛、电气线路、烟囱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严防连片火灾;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人员落实看护措施,严防亡人火灾。同时针对清明节期间,民间扫墓祭祖活动增多的现象,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防野炊、烧纸、焚香等引发火灾事故。
  四、做好森林及周边居民区的防火工作,严防“家火上山”和“山火进村”
  各级政府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家火山火一起防”的指导思想。组织公安部门、森林公安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开展春季消防安全检查,把林区、风景区及其周边的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和居民住宅区作为重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森林公安部门和武警森林部队、公安消防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严防家火上山和山火进村、进城,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联合消防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五、广泛深入地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为了动员和调动社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好春季防火工作这场战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好“百日消防宣传”活动,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活动,确保社会公众能经常听到、看到并了解到春季防火安全常识。通过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全面提高社会公民防火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社区有专栏,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六、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春防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针对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一是全面开展春季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对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设有大型堆场的仓库和工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用火用电情况,对违反消防法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二是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民办消防队,要结合春季火灾特点,针对可能发生连片火灾的地方和单位,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协同作战的整体能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通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定期通报、综合研判机制,加强火险形势分析和预警,畅通火险预报、火情动态的信息渠道。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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