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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预算外宾馆、饭店、招待所退库具体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6-12-08 生效日期: 1986-12-08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市旅游局、饭店总公司、饮食服务总公司、光华饭店、市财政二分局: 
  我局(85)财预外字第118号《关于预算外宾馆、饭店、招待所的退库具体办法的通知》中规定“饭店总公司、饮食服务总公司所属企业向财政二分局;旅游局向财政五分局;光华饭店向财政七分局申报”,办理退库手续。鉴于财政分局设置和分工已经调整,上述规定已不适用,现经研究,修订如下: 
  一、市饭店总公司、市饮食服务总公司所属企业仍向财政二分局申报,办理退库手续。 
  二、市旅游局所属预算外企业和光华饭店向财政五分局申报、办理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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