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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24 生效日期: 2007-07-24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食[2007]515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将于2007年9月28日--10月11日在上海举行。根据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第四次组委会会议、《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总体方案》和《第12届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是世界特殊奥林匹克夏季运动会首次在亚洲和第三世界国家举行。本届特奥会将有来自163个国家和地区的7万余名运动员、教练员、家属和志愿者、官员等参加。食品安全关系到本次赛事能否顺利进行,做好本次赛事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是体现到政府的执政能力,展示上海形象的一次良好机会。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为目标,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全体参赛人员的饮食安全。
  从本届特奥会赛事安排看,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本次参赛运动员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智障人士,他们饮食起居等生活自理能力较弱,对不良食品的辨识能力较差。同时,还面临参赛人员水土不服、自带食品安全、暴饮暴食等相关饮食安全风险;二是本次保障任务面广量大,比赛期间全市约有100个保障点,其中涉及的宾馆约90多家,分布全市19个区县;三是本届特奥会赛事时间安排为9月28日--10月11日,历时14天,与“国庆黄金周”和女足世界杯比赛(9月28-30日)重叠;四是本次食品安全保障涉及多种供餐方式,有住店用餐、会议用餐、工作人员用餐、社区居民家庭用餐、运动员场馆用餐、开闭幕式演出用餐以及部分临时外送餐等方式;五是比赛期间,气候可能较往年同期闷热潮湿,食品易腐败变质。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本次保障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特殊性,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心理准备,确保各项赛事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任务
  本届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市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市食品安全监察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协助市局做好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巡回检查、工作动态信息收集汇总、重点保障工作及其他有关指定的具体保障工作。
  各区县分局应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依据本辖区赛事安排,制定详细食品安全保障计划,落实各项保障前期准备工作。保障计划内容包括保障任务概况、内部职责分工、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保障前检查、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实施保障、信息上报、总结)及完成各阶段工作的时间接点等。并于8月30日前将“辖区特奥会食品保障计划”上报市局。
  三、建立保障组织机构和确定保障人员
  为保证大赛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和区县分局应分别成立由局长和分管局长为首的“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的“工作小组”,形成全局统一领导、上下协调一致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区县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根据保障预案的要求,配备和落实现场保障、巡回检查、突发事件应急等人员,确保本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领导有力、人员配备充足,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并于9月15日前将各保障点保障人员及通讯方式上报市局。
  四、主要保障工作
  (一)开展对接待宾馆的监督检查和初步评估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组织力量开展对辖区接待宾馆饭店的第一轮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做好辖区接待宾馆饭店的食品安全初步评估工作。
  (二)加强对接待宾馆的食品安全复查工作
  各分局应结合本辖区接待宾馆第一阶段监督检查情况,组织开展第二轮监督复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针对首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追踪复查,并督促相关接待宾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要注意客房饮用水的供应情况。于8月20日前将第二轮复查情况上报市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组织人员对接待宾馆进行食品安全巡回监督检查,做好沟通协调和指导工作,解决宾馆接待工作中的食品安全疑难问题。
  (三)督促相关接待宾馆整改到位
  各分局应重点针对前两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接待宾馆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组织力量进一步对辖区接待宾馆进行全面和细致的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拒不改正或仍不符合整改要求的接待单位,各相关分局应根据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必要时可向辖区执委会提出建议调整其供餐资格。于9月15日前将本轮追踪检查情况上报市局。
  (四)组织开展接待宾馆和社区接待家庭的培训和指导
  各分局配合各区县执委会选定社区接待统一食品采购点(大卖场),落实进货渠道,完善索证验验货制度。
  各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培训人员,认真组织对接待宾馆和社区接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重点对象为接待宾馆的负责人、餐厅经理、厨师长及社区接待工作负责人和接待家庭。
  对接待宾馆和接待社区的现场指导工作可结合培训内容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确定供餐方式、菜单审查、原料采购卫生、食品操作卫生、供餐卫生及个人卫生等。
  本阶段工作完成上报时间为8月30日前。
  (五)确定农副产品统一采购点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考察确定本届特奥会的农副产品采购名单。重点农副产品品种,包括鲜冻禽畜肉、禽蛋、蔬菜、豆制品、粮油等。推荐名单包括种植基地、生产企业、超市卖场等三类名单,部分产品提出若干推荐品牌。
  本阶段工作完成上报时间为9月15日前。
  (六)制定比赛场馆和社区接待供(送)餐保障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加强与市执委的沟通,共同研究确定社区接待用餐的供餐方案。同时各分局应主动协调区执委会,根据其提出的社区接待食品安全保障申请,详细了解本辖区社区接待用餐的有关情况,包括接待用餐人员、街道、居民住地、时间、供餐方式,及时制定辖区社区接待用餐的供应方案。
  各区县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认真制定比赛场馆送餐食品安全监督保障计划,对承担比赛场馆送餐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培训,并加强对食品、食具及环节的监督抽检,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实施安全有效的全程监控。完成上报时间为8月30日前。
  (七)开、闭幕式排练期间保障工作
  徐汇、杨浦、闵行、松江、浦东等涉及开、闭幕式排练期间供餐的分局,要做好巡回监督工作,督促供餐单位落实有关措施,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八)其他
  各分局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涉及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直接提供的食品需要保障的,应及时向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食品生产企业不属本辖区的,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由市食品药品监督所通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五、信息上报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按时认真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采用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按时间节点上报市局,并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市局:沈伟涛,电话:63356059,传真:63113291,Email:shenweitao@smda.gov.cn
  市食监所:秦伟顺,电话:53835500-843,传真:63866590,Email:qinweishun@smda.gov.cn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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