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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08 生效日期: 2007-05-08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07]23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5月8日
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精神,切实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有效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企业应急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全面做好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企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一些企业危险源多,隐患严重,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企业应急管理和救援手段滞后,也给企业安全造成多方面影响,必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当前,我省正处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企业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通力协作,努力做好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体系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是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减少事故灾难损失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在2007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工作。应急预案内容要简明、管用、注重实效,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率达到100%,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互相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差企业、产生或经营危险废弃物企业和重组改制企业的指导,明确预案编制要求,制定编制指南或预案范本,提高预案质量。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生产经营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供水、供电、供气等关键性工程,仓储、能源、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铁路、民航、客运等重点行业领域,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必须编制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强有力的应急管理措施。
  要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企业应急预案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同时告知相关单位,并建立企业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中央管理和省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备案预案的监督管理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应急预案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突出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工作,通过应急预案的评估、备案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高危企业要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企业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三、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落实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职责,指导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到2007年年底,各地市和重点产煤县(市)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要达到100%。大型企业和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形成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其他应急救援任务重、重大危险源较多的企业,要根据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自身应急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做到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要完善企业应急联动机制。各级政府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分布、企业重点危险源、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的基本情况,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中省直企业要加强与其所在地行署、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管,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四、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
  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当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小型危险企业没有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签订率要达到100%。其他企业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已经建有专兼职消防队的企业,其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托已有的专兼职消防队组建。涉及高危行业的中央企业、省属重点企业要建立现代化、专业化、高技术水准的应急救援队伍。
  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自身建设。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要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演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尽快形成我省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十一五”期间,完成6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1个省级石油天然气开采救援基地、2个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和4个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承担全省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应急救援任务。依托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建立2个研究实验室,开展矿山与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装备、操作规程、教材、评估和工业卫生、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与鉴定的科学研究与开发。
  五、加强省、市、县和重点企业四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是以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体系为主体,以各地市、县(市)和重点企业应急平台为支撑,以省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以及各部门、重点企业所属的救援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为终端节点,建成覆盖全省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监控中心。对高危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要害生产部位进行全方位监控,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各地市、县(市)和重点企业要尽快提出与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相对应的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尽快建成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四级应急平台体系。四级应急平台体系要做到上下级部门之间、同级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应急管理机构与救援队伍之间的应急平台体系有效对接,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高效快捷,统一协调指挥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六、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都要针对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建(构)筑物以及周边环境等,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监管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要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对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登记建档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预警。重组改制企业要特别重视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其他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发生群体性事件。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积极做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要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技术业务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七、切实做好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企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分级标准迅速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难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科学手段,加强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作用,科学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有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企业对应急救援所需增援物资,应给予积极支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消除环境污染
  高度重视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为处置事故灾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及各行业宣传部门的舆论引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事故灾难善后处置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企业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完善应急管理措施,提高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八、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要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企业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关部门要分类组织开发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教材,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在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安全生产类资格培训以及特种作业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市、县长等培训中,要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
  要充分发挥出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应急知识,使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全面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常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救援技能,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九、强化企业应急管理职责分工
  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切实履行企业应急管理职责。企业对自身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政府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监督指导有关企业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出资企业落实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把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出资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指导、协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强化企业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应急准备金制度,对处置企业突发公共事件等给予必要支持。进一步落实企业强制性提取安全费用、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征用补偿政策,完善对企业物资合理征用的补偿办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急技术和产品,扶持应急产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及省、市、县和重点企业四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给予支持,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企业应急队伍有偿服务机制,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的经费支出予以相应补偿,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社会救援。充分发挥保险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高危行业企业的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对专职和兼职救护队员的工伤保险制度。
  企业要建立应急管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应急管理的关键问题,使人力、物力、财力等生产要素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到应急管理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切实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高危行业企业要积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大中型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对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大型企业、科研院校,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和工程中心,开展突发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鼓励、支持救援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和省份应急管理、事故灾难处置等方面的经验,促进我省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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