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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陕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9 生效日期: 2007-04-29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7]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陕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7年陕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

  根据2007年4月12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关系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和影响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加强食品、药品和餐饮卫生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全面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管理。
  在种植养殖环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实施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等制度。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在生产加工环节,健全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强食品认证标志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制度,完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打击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顿百千万”活动,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和重点地区违法屠宰活动的打击力度,全面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企业,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在流通环节,完善食品交易和退出机制,强化经营者自律,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狠抓庙会、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为。认真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大力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和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制。
  在消费环节,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力度,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建立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和信用体系,定期通报、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二)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规范农村食品示范店建设。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安全卫生监管,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要重点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等环节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品种,对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全面清查药品生产文号,对1999―2002年期间地标升国标和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认真清理,坚决淘汰无法保证安全性、有效性的品种。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力度,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引导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推进合理用药,积极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
  二、继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一)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打击售卖盗版光盘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二)建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联防联治和案件督办。建立地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和信息预警机制。按照《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要求,制订实施“2007年陕西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三)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中心”为权利人、社会公众和有关执法机关的服务功能,完善“中心”的工作机制,规范举报投诉件的转交和办理,建立举报投诉渠道间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便利畅通。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对典型案例要进行深入报道,强化对外宣传和国际交流。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院所活动,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推向纵深。分批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三、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
  (一)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依法严惩虚假信息发布者。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中的欺诈行为。
  (二)严厉打击各类涉众型欺诈行为。重点加强对投资、招商、外贸、中介服务、汽车、商品房交易、出国劳务等重点领域和地方媒体、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的监管,研究制订打击涉众型欺诈行为的办法和措施,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三)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法律规定。做好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揭穿骗局,防止群众上当受骗。
  (四)坚决查禁传销活动。重点要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拒绝、抵制传销。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层层动员,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经济邪教”本质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极大危害,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查禁传销行为。
  四、 结合实际,开展其他专项整治
  国土、建设、农业、商务、文化、工商、质监、旅游、烟草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市场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烟草、烟机及零配件、酒类、化妆品等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反弹的势头。要继续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 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和向农村售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继续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加大金融领域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非法集资融资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和变相期货。打击网络炒汇、无真实性贸易背景资金流入等外汇领域欺诈行为,查处非法买卖外汇和收结汇项下违规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
  坚决打击走私文物和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打击地下黑血点、黑血站,规范采供血行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和原料血浆的质量安全。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
  五、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完善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细化信息反馈、证据保全、案件移送等工作程序,提高衔接制度的法律效力。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结合重点工作,建立联接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起诉等行为,增强衔接的透明度,落实衔接责任,保障有效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和市场监管的其他领域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的路子,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部门执法协同,逐步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执法联防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监管效率,逐步实现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综合监管。
  六、加强诚信建设,提高经济领域诚信水平
  全省各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规办)要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要充分发挥信用协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陕西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扩大信用需求,促进信用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健全诚信自律机制。
  七、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工作调研和制度建设
  全省各级整规办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打击商业欺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调研,进一步理清职能,明确各部门在整顿规范工作中的职责,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推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援助制度、损害事故鉴定制度等。
  八、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各设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规范重点工作,以正面引导为主,组织好相关宣传,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时公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例的相关信息,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加强舆论监督,揭穿各类骗局,提高企业和消费者识假防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发动群众自主维权,抵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打假维权,加大举报投诉的查办和举报奖励力度。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的工作,充分发挥其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鼓励发展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农资等方面的义务监督员队伍。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省整顿规范工作不断深入。
  九、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整顿规范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不断充实基层一线执法队伍,保障执法经费和装备,尤其要针对当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监管薄弱的问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在经费、交通、取证工具、检测手段等方面予以保证。
  各设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报省整规办。省整规办将对各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今年各项整顿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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