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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政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1 生效日期: 2007-04-21
发布部门: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德政办字[2007]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改进和加强政务工作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改进和加强政务工作的若干规定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政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改进和加强政务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加强政府会议管理。市政府常务会议根据情况,由市长提议适时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一召开。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统一汇总并提出意见,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主持会议的市政府领导确定。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议的事项,会前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组织主管部门与议题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商一致后再提交会议研究。提交会议的材料,须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内容做到简明扼要、突出主题、政策措施可行;汇报上级会议精神要概括简明,重点汇报我市贯彻意见。议题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汇报一般不超过15分钟。会议纪要只记述会议确定的事项。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合并内容相近的会议,提倡电视会议、专题会议和现场会议。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都要开短会、讲短话。市政府领导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一般控制在40分钟左右,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材料,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把关,发言单位一般不超过4个,发言要注重突出特色,统一规范格式,每个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材料,一律由会议主办部门负责印制。
  三、规范公文运转程序。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必须以正式公文上报,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按程序统一运转,不得以《呈阅件》、《报阅件》、信函等非正式公文形式报送,不得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不得多头报送、越级报送。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在未经市政府办公室处理过的文件或文稿上签署意见,市政府各秘书长、办公室各主任、各领导秘书收到需要运转而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的公文文稿,要先转交办公室综合科按程序办理。市直各部门、单位的综合性工作报告主报分管副市长阅示,抄报市长;专题请示、专项工作报告报分管副市长阅示。上报市政府的公文均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标题要一目了然,内容要详略得当、表述清晰、准确无误。综合性工作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专题性工作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对上报市政府的紧急公文,市政府办公室即接即办;一般性公文,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要求及运转程序的,市政府办公室要退回呈报单位。
  四、明确政府公文制发权责。专题工作部署的公文由分管副市长签发,重要专题工作部署和综合类的公文报经分管副市长提出意见后由市长签发。未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不得擅自对下级政府行文部署工作;各县(市、区)收到的此类文件可以退回发文单位,不予办理。确需向下级政府发文或联合发文部署工作的,文稿要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并送市政府领导审签,文中注明“经市政府同意”字样;同时发文主办部门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正式文件5份备案。部门内设机构、临时机构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五、实行发文计划管理。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普发性公文,每年原则上不超过40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普发性公文,每年原则上不超过50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普发性公文,必须具备“事情重大、政策性强、涉及全局、时效性强”四大要素。严格控制文电规格,可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电,不以市政府名义制发;可通过便函、《政务通讯》、《政务信息》等形式印发的,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公文印发;部门、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需要制发文电的,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除重大紧急事项等特殊情况外,节假日一般不制发文电。
  六、严格调研报告质量。上报市政府的各类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简洁精练,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涉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的调研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专题性调研报告报分管副市长阅示。
  七、统筹公务活动安排。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的各类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按规定办理,禁止直接向市政府领导报送邀请。对县(市、区)、各部门报送的各种邀请函和请柬,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提出参加或出席意见,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属于部门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一般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出席。凡需市政府领导出席的,除综合性大会外,专题性会议一般按“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安排出席领导。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下级机关和单位安排的剪彩、庆典、颁奖、首发首映式等礼仪性活动。确需出席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办理。
  八、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市政府办公室要根据市政府工作重点、市领导对信息的需求,提出季度重点信息报送选题。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信息联系单位报送的信息要情况真实、言之有物、观点鲜明、事例典型,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综合信息控制在800字以内。信息以电子邮件和不带附件的文本格式报送。
  九、加大政务督查力度。对上级和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时限要求办理。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落实情况,有时限要求的按时限要求反馈;没有时限要求的,应在20日内反馈。一般性的督查反馈报告字数不超过1000字,综合性的督查反馈报告字数不超过2000字。
  十、规范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受理。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和信息科受理,正常工作时间内以信息科为主,其余时间以值班室为主。一般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报分管副市长(涉及两位以上副市长的,同时一并报告);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主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同时报市委办公室。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开展基层调研活动。市政府领导每年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市政府领导现场确定事项,随行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随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如实纪录,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交由协助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或市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办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反馈办理结果。
  十二、实行集体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市政府领导集体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科学技术、法律法规、现代金融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不定期召开务虚会,每次选出一、二个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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