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1 生效日期: 2007-03-01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府厅发[2007]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省政府确定,2007年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年”。现就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情国策、政策知识等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着力于强化对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认识。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着力于建立规范有序的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监察体制。继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省、市、县、乡、村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事前把关、事前督查,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管好地,用好地。
  (三)着力于建立合法、简明、快捷、高效的用地申报、审核、审批机制。深化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改进用地计划管理办法和收费程序,力求在提高行政效能上取得突破。
  (四)着力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土地征占用过程中,坚决防止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切实落实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生产有着落、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政策措施。
  (五)着力于建立管地用地与造地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探索土地整理新增耕地与建设用地指标折抵及土地动态优化的政策措施,确保全省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切实增强耕地占补平衡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六)着力于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序管理。鼓励发展符合产业政策和重点支持的项目,逐步限制和淘汰资源粗放型的开采经营项目,拉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做强做大我省矿业经济
  (七)着力于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建设,制定完善依法依规、科学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要建立用地台账、耕地实际保有量台账、基本农田保有量台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已造地台账。矿产资源也要建立市县台账,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八)着力于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水平、执法水平和支持、促进科学发展的水平。
  三、活动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从2007年年初开始,到2008年1月底结束。按照“突出重点、普遍参与、体现特色、注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活动:
  (一)组织培训与研讨
  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宣讲和研讨活动,使全社会提高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自觉性。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1至2月,召开“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省政府1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省政府领导作动员讲话,国土资源部领导作辅导报告,并对各设区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各市、县要相应召开会议,并培训市、县直属部门和乡镇(场)主要负责人。
  2?1至2月,组织100名专家技术人员深入16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县(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工作(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建设厅、省教育厅)。
  3?3至5月,在《江西日报》开辟省市县领导谈国土资源管理专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协助单位:江西日报社、省国土资源厅)。
  4?8月,在省广播电台开展为期1个月的国土资源知识讲座及咨询(牵头单位:省广电局;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5?11月,组织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知识考试(牵头单位:省司法厅;协助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
  6?将土地、矿产资源法法规和政策列入各级党校2007年培训教学内容,并由省委党校和省国土资源厅适时举办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专题研讨班(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协助单位:省委党校、省国土资源厅)。
  (二)实施六项工程
  把“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与推动工作、争创亮点结合起来,与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国土资源工程:
  1?组织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省重点在鄱阳湖平原的余干县、鄱阳县和吉泰盆地的吉安县集中连片开发未利用地、整理耕地,建成耕地保护示范区和土地整理样板区。各市、县要相应提出并实施好本地的造地重点工程(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整合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全面整治矿山小、乱、散和资源粗放型经营,实现从单纯开发型转向规模效益型,从简单加工型转向精深加工型,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做强做大矿业经济。省重点抓好金矿、钨矿、稀土矿3个矿种和修水香炉山钨矿区、德兴金山金矿区、德兴富家坞铜矿区、龙南稀土矿区、武宁钨矿区等5个矿区的整合工作。各市、县要相应提出并实施好本地的矿产资源整合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组织实施“空心村”治理示范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大力推进“空心村”治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居住条件,年内每个县(市、区)抓好10个以上“空心村”治理示范点(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建设厅)。
  4?组织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试点工程。加大全省矿山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试点工作。省里重点抓好寻乌县河岭稀土尾砂治理、景德镇市大洲瓷土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昌北采石基地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各市、县要相应提出和实施好本地的重点治理工程(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财政厅、省环保局)。
  5?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工程。省重点抓好广昌县、铜鼓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工程建设。各市、县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灾预案、险情巡查、灾情预报预警等地质灾害防灾制度,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财政厅、省气象局)。
  6?组织实施“金土工程”。2007年争取建立全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着手建立省、市国土资源数据中心,逐步实现省、市、县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土地供应备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汇总等管理业务的三级联网,切实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三)规范和强化管理
  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
  1?进一步摸清家底。组织开展新一轮土地调查,摸清土地资源家底,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台账(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查明、占用和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清查工作,组织开展甲类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工作,摸清矿产资源家底,建立完整的省、市、县矿产资源登记台账(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2?开展土地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有序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12月底前完成省级规划大纲编制,初步完成11个设区市以及30个县级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工作(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1月底前完成省级规划编制工作,各市、县(区)要着手开展本级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规范建设用地报批管理。2月,出台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批有关工作的意见,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规范用地、管地、批地(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
  4?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体系。省与各设区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纳入各设区市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乡也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5?建立建设用地审批与耕地、基本农田保有量挂钩制度。建立省、市、县用地台账、耕地实际保有量台账、基本农田保有量台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已造地台账,根据各市县耕地保有量的任务,确定各自底线,按红色、绿色、蓝色分类管理和控制,对达到或接近保有量底线的,原则上不再新批重大占用耕地的用地项目(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发改委、省农业厅)。
  6?建立用地公示制度。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受理用地报件后,要在本级国土资源网站上公示5天。3月起,省、市、县要在国土资源网上公示用地报批审批情况,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7?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免费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扶持力度,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点工作,6月底前,制订出台《江西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牵头单位:省劳动保障厅;协助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4月底前,出台《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牵头单位:省法制办;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8?加强建设用地有关税费的征管。8月底前,制订我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适时制订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
  9?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3月底前,制订出台我省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10?加强工业项目供地管理。5月底前,制订出台我省工业用地出让管理办法(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11?推进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探索解决历史形成的矿业权无偿取得的“双轨制”问题,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制度,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探索实行浮动费率制度;探索矿业权有计划的投放管理制度、矿业权人合同管理制度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退出机制;完善矿业权评估机制和市场交易规则,制订完善相关的资质管理办法;建立矿产勘查、开采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矿业权人履行最低勘查投入、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责任,规范矿业权人和中介机构行为(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5月底前,制订出台我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12?加强地质勘查工作。6月底前,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引导和拉动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矿产勘查,逐步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矿产勘查的新机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及省有关地勘单位)。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建实建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及省有关地勘单位)。
  13?加强地质环境工作。6月底前,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出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加强地质公园和矿山公园建设,力争申报成功我省第二家世界地质公园(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财政厅、省环保局)。
  14?推进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年内,开展地质资料专项清理和汇交情况大检查,建设省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和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环境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现有地质资料的作用(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15?建立国土资源违法的事前防范机制。4月底前,建立健全动态巡查、批后监管、供地备案、部门联合执法、执法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和其他有关渠道的信息资料,开展土地和矿产资源执法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
  16?创建基层标准化国土资源所。按照“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基本的办公设备,有必要的规章制度,有健全的基层组织,有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的标准,实现人员、机构、编制、经费、工作“五到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服务优质”的国土资源队伍(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
  (四)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力度、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重点抓好以下活动:
  1?4月,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矿产资源法法规知识(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2?6月,开展“6.25” 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开展送法下乡、进村、进户、进学校、进厂矿活动(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
  3?9月,在《江西日报》开展国土资源知识竞赛活动(牵头单位:江西日报社;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4?10月,通过层层选拔,在江西电视台举行国土资源知识竞赛决赛(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广电局)。
  5?12月,在省电视台举办国土资源文艺晚会。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为“十大国土资源执法先进县”、“十大先进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十大先进国土资源所”、“十大国土资源管理标兵”、“十大节约集约用地企业”、“十大科学利用矿产资源企业”颁奖(牵头单位:省广电局;协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
  6?每月向各级党政领导发送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知识信息(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江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江西公司)。
  (五)搞好典型评选
  11月,通过逐级推荐、群众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一批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在全省上下形成学习先进、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协助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重点抓好以下活动:
  1?评选“十大国土资源执法先进县”。
  2?评选“十大先进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3?评选“十大先进国土资源所”。
  4?评选“十大国土资源管理标兵”。
  5?评选“十大节约集约用地企业”。
  6?评选“十大科学利用矿产资源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省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政府决定成立“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法制办、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省环保局、省气象局、江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江西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任联络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总体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完善各项举措,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省“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活动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着力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上下功夫,着力在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上下功夫,着力在增强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能力上下功夫,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