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6]357号
市文化局:
你局《关于天津博物馆核定门票价格的函》(津文计字[2006]第8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正式门票价格及规定函复如下:
一、核定天津博物馆正式门票价格为:
(一)零售票价:成人每人25元;学生每人10元;取消原基本陈列与馆藏文物专题展览门票和珍宝馆门票。
(二)一楼大厅为综合服务区,不设门票,观众可以自由进出。临时展览门票价格由天津博物馆根据展览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报你局和市物价局备案。
二、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一)对未成年人门票减免办法按照市物价局《关于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实行门票减免政策的通知》(津价费[2004]353号)有关规定执行,即:对未成年人集体(20人及以上)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凭学生证购买学生门票;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
(二)1.2米以下儿童免费参观。
(三)对持有相关证件的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实行免费参观。
(四)对残疾人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本人的《残疾人证》或《居民身份证》实行免费参观。
(五)对旅游团队可以实行优惠票价,其优惠幅度由天津博物馆自行确定。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天津博物馆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四、上述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天津博物馆试行门票价格的复函》(津价费[2004]411号)即行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