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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等五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5 生效日期: 2006-12-15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6]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

  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为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市区交通拥堵、促进“和谐交通”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的同时,大力优化调整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要性
  北京正处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期、体制转型期和奥运全面建设期,面临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交通问题十分突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工作,2005年颁布了《北京交通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同时采取了一系列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交通拥堵进一步恶化的趋势。随着城市机动化进程的加快,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85万辆,小汽车出行比例持续增长,“车多路少”的矛盾凸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近年来,本市公共交通有了长足发展,公交车辆、运营线路和里程规模不断扩大,公交客流稳步增长,公共交通运输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着线网布局不合理、换乘不便、运行速度低、票制票价不统一等问题。今年,全面实施了市政交通“一卡通”,完成了北京巴士公司公交线路划归市公交集团运营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了条件。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全面系统科学地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公交发展步伐,尽快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服务水平。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社会公益性的定位,以增加公交吸引力、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市区交通拥堵为目标,以优化线网、完善换乘、路权优先、提高效率、改善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和票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交通体系,力争2010年公交出行比例达到40%。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公交线网
  坚持统一规划、结构合理、运力均衡、平稳推进的原则。中心区线路减少重复、边缘地区扩大覆盖,逐步建立以快线网为骨架、普线网为基础、支线网为补充的三级公共交通网络。快线网以提高公交运送速度为重点,满足大客流长距离出行需求;普线网以优化减少线路重复为重点,合理配置公交运力资源;支线网以扩大公交服务范围为重点,方便小区居民出行。
  (二)加快公交枢纽场站建设
  结合公交线网优化,规划建设三级公交换乘场站体系,落实公交场站用地。加快公交综合枢纽建设,提高网络节点集散能力;调整现有场站功能,充分利用现有市区场站组织车辆到发和乘客换乘,加大驻车外移的比重;结合驻车外移和减少市区公交占路停车,沿四环路周边规划建设公交综合驻车设施。
  方便小汽车与公交换乘。沿中心城周边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快速公交车站规划建设小汽车驻车换乘系统,制定鼓励换乘的停车收费政策,减少市区小汽车交通量。完善公交场站用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新建公交场站用地和投资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由政府统筹安排用地和资金;建立政府投资大型综合枢纽资本金投入机制,组织或委托专业化公司建设、运营、管理,实现多运营主体共享和多种交通方式衔接换乘;一般场站由公交企业组织建设、运营、管理。
  (三)加大路权优先力度
  路权优先是提高公交运行速度、缩短乘客出行时间、增强公交吸引力的重要保障。公交专用道的设置要坚持总体规划、试点先行、稳步实施、逐渐成网的原则,通过采取分时、分段、分线等方式设置,逐步覆盖主要客流走廊,连续成网;加快建立公共交通的优先信号系统,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完善公交专用道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专用道管理。
  “十一五”期间,建设朝阳路、安立路、阜石路三条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结合道路新改建施划公交专用道;逐步实施白颐路中央专用道、二三四环路局部路段公交专用道施划方案。力争在现状165公里专用道基础上新增285公里,形成总长度约450公里的公交专用道网络。
  (四)调整统一票制票价
  公共交通应坚持有利于增加公交吸引力,有利于线网均衡满载的低票价政策。统一线网票制票价,普票票价合理统一,持卡打折优惠,提供便于乘客选择的多品种优惠乘车卡。
  自2007年1月1日起,就低统一市区地面公交普票票制票价,单一票制线路每乘次1元,计程票制线路12公里1元起价,每增加5公里加价0.5元;不再发行成人月票卡、学生月票卡、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保留地铁专用月票卡,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可作为地铁专用月票卡使用;继续发行普通卡,新发行学生卡(贴学生本人照片),普通卡享受4折、学生卡享受2折优惠;持卡乘坐原月票有效分段计价线路打折封顶,普通卡每乘次0.4元、学生卡每乘次0.2元;原成人月票卡、学生月票卡可继续充值使用。
  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9”字头线路普票票制票价及持卡八折优惠政策不变。
  自2007年2月1日起,发行三种时间票(卡):3日卡票价10元,限3日内使用18次;7日卡票价20元,限7日内使用42次;15日卡票价40元,限15日内使用90次。
  取消原对本市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及其家庭的学生购买公交月票卡按规定给予的每卡每月10元补助,购买地铁专用月票卡补贴办法不变。
  原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交地铁票价的通知》(京价(收)字〔1999〕第483号)除地铁零售票价以外的内容停止执行。
  (五)加强公交行业运营服务监管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加快公共交通立法,保障公交优先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
  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在完善公交三级线网规划的基础上,建立线路开调管理机制;明确公交运营服务规范,建立以确保优质服务为目标的运营监管机制;制定运营成本与补贴标准,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健全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目标的经营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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