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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10 生效日期: 2007-10-10
发布部门: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建办[2007]31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安监局、建工(管)局: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截至9月30日,全省共发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死亡事故62起,死亡7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1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10月8日,张家港市杨舍镇威孚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因突遭台风袭击,发生墙体坍塌,5起脚手架倾覆,压毁附近民工工棚,事故共造成6死5伤。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十分关注,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10月8日,张家港事故发生后,梁保华省长立即作出批示:"今年以来,建筑行业的事故呈上升趋势,需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每一项工程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坚决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层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具体责任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
  二、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房屋拆除施工现场,都要对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深基坑(沟槽)开挖、脚手架支撑和防触电等重点环节进行整治。要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认真实施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行为,规范机械设备拆装、检测和日常使用监管程序。要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全面加大防风、防雨、防雷、防坍塌、防火灾等薄弱环节的检查和监管力度。排查治理工作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教园区、科技园区以及一些地方的重点工程,都要严格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有关方面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监管或者逃避监管。
  不久前,省建设厅、省建管局专题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抓好专项整治、排查事故隐患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扎实实把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抓紧抓好。凡是没有排查的,要立即进行排查;已经排查但还没有到位的,要坚决排查到位;已经排查结束的,要进行回头看。对有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资金、责任,立即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事故。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同时要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要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不履行法定安全责任的行为,尤其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其实施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停止执业不予注册等处罚。对事故背后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努力建立建筑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约束激励机制。要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严格考核奖惩,形成责权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场民工的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一旦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开展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做到科学施救。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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