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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1 生效日期: 2006-11-21
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合政办秘[2006]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现就做好2006年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计年报工作,对于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指导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安排必要经费,保障统计工作需要,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工作制度,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年报和宏观核算所需的资料,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年报工作。
  二、加强工作协调,确保“在地统计”顺利实施。为了加快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今年4月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在地统计”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合政[2006]47号)和《印发合肥市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6]21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为2007年全面实施“在地统计”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保持统计队伍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时近年末,各项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各单位要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安排专人负责报表填报工作,不得随意抽调或更换统计人员,保证集中力量完成年报任务。要重视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积极采用先进手段开展统计数据的采集和传输,确保源头数据质量,逐步提高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质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切实增强统计法法规意识,严格遵守统计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源头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统计部门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瞒报、虚报、拒报、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五、统筹安排,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在做好统计年报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做到农业普查和统计年报工作两不误。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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