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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6 生效日期: 2006-09-26
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吉县府办字[2006]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邮政部门服务网络覆盖广、信誉好的优势,积极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推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指出:“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在当前形势下,邮政部门进一步利用自身网络、信誉、资金和品牌优势,开展服务“三农”工作,符合中央和省委关于扶持“三农”工作的政策精神,有利于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邮政开展服务“三农”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发挥邮政网络优势,构建农村流通体系。
  邮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全程全网的网络优势,百年邮政的信誉优势和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功能优势,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要针对各乡镇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构筑“三农”服务体系,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完善物流配送网络,开展物流连锁配送服务。
  目前,邮政部门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按照“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统一服务、统一价格”的原则,开展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的连锁配送服务,引进和推广符合国家政策的农业新产品和新技术,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推动了全县农村经济发展。要继续推行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经营模式,加大农村邮政网点和连锁加盟店建设,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加大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的配送力度。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部门开展农资配送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依法认定其经营资质,不断优化其经营环境。要在推广和应用农业新技术,丰富和改善农民生活方面提供快捷便利的通道。要与科协、农业、科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贴近农村、方便农民、适应农时的农业科普宣传推介活动,通过赠阅或优惠订阅农业科技报刊,聘请农业技术专家开展农业科技指导和服务等方式,推广农业新产品、新技术,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借助书报刊发行渠道,开展农村文化服务。
  邮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发行主渠道作用,加快党报党刊的传递,及时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递到农村,把各类邮发报刊作为农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获取科技致富信息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农村文化服务。要借助自身的网络优势和已有的出版物经营资质,开展以服务“三农”为主题的书籍报刊流动销售活动,努力做好农业科普图书资料下乡工作。要改进农村报刊投递服务,扩大农村报刊发行,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四)利用邮政金融工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邮政部门要不断提升农村邮政金融服务水平,为农民群众理财致富、劳务资金回流发挥积极作用。要规范邮政汇兑业务处理,保证邮政汇款及时全额兑付,确保资金回流农村渠道畅通。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机制,稳步推进邮储资金运用,争取更多的邮储资金回流农村,支持农村经济建设。要积极开展各类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利用县级及乡镇邮政代理保险网点,为促进农村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五)依托城乡邮政网点,开展各类便民服务。
  邮政部门要以遍布城乡的邮政服务网点为依托,拓展与电信、电力、供水、铁路、公安、计生等行业和部门的合作,丰富服务内涵,为广大农民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代收电信资费、代收水电费、特快订送车票、特快寄递
  居民身份证和婚育证明等便民服务。
  三、加大支持力度,保障邮政服务“三农”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积极支持邮政部门开展服务“三农”工作,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邮政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健全完善服务网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邮政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水平。农业、工商、安监、质监、物价、科技等部门要对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好邮政服务“三农”连锁配送店建设和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农业部门为服务“三农”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工商管理部门为邮政服务“三农”村级物流连锁配送店的建立提供政策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对县以下邮政物流连锁配送店的经营资质依法给予认定;物价部门积极支持邮政部门开展铁路客票邮政订送工作及其按址投递、窗口投交等灵活服务方式,维护群众利益;质监部门积极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分销渠道,努力为邮政开展“三农”服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科技部门协助邮政部门做好服务“三农”工作,以各种形式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通过相关各单位(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县邮政局开展农民生产、生活用品物流配送等相关邮政业务,可以县邮政局为主体,根据有关法规向农业、畜牧等部门申请办理经营农药、种子、化肥、地膜、兽药、饲料等生产用品的经营许可证,有关部门应依照法规及时给予办理相关资质手续。县邮政局和各乡镇邮电支局(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扩大经营许可范围,工商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法规及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邮政配送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各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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